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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放开,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服务业实现更具活力、更有效率的发展;同时,也能激发企业向消费者提供质优价廉的多样化服务的积极性,从而促进消费需求增长
自2014年11月份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先后放开了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下放1项定价权限。
值得注意的是,本轮价格改革放开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中,除烟叶收购价格、民爆器材出厂价格外,其他改革均剑指服务业领域。这一系列的改革举措,将为新常态下服务业的进一步发展“松绑”,也将使服务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更加突出的角色。
长期以来,我国经济以劳动密集型的工业经济为主导。直到2007年,我国服务业增加值才首次超过工业增加值;2013年,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首次超过第二产业。
不过,这些成绩并不足以改变我国服务业发展滞后的现实。2014年前三季度,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在GDP中的占比为46.7%,远低于发达国家70%以上的份额,也比同等收入水平的发展中国家低10个百分点左右。服务业仍然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
我国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固然是受到我国长期以来粗放发展惯性的影响,但更重要的是受到体制机制的制约。特别是在一些竞争性服务领域,专业服务价格“市场说了不算,市长说了才算”。“有形的手”伸得太长、管得太宽、管得太死,不仅使服务价格与市场供需相脱节,也使一些服务价格与成本形成倒挂,导致服务业的发展活力打了折扣,创造力大幅削弱。
本轮价格改革涉及多项专业服务价格的放开,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服务业实现更具活力、更有效率的发展;同时,也能激发企业向消费者提供质优价廉的多样化服务的积极性,从而促进消费需求增长。
如今,服务业已成为我国最大产业,是经济增长的最大动力源。加快发展服务业,使服务业在带动经济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对于保持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应加快深化改革,为服务业的发展创造更有利的体制机制环境,不断提升服务业市场化经营水平,努力引导社会力量增加市场供给,使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领域。
在继续推动专业服务领域价格改革的同时,也应加快破除市场准入和行政审批等环节的体制机制障碍,明确政府在服务业发展中的定位,解决好服务业发展中社会分工程度较低、政府规制不到位、市场与政府的边界不清晰等问题,积极开放市场、打破行业垄断、鼓励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只有如此,才能推动服务业进入持续健康发展的轨道,使服务业更好地服务于宏观经济的转型升级,真正成为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优化升级的新引擎、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