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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屏蔽”事件的背后,是互联网巨头之间的暗战与角力,从中不难看出其在制定游戏规则时的傲慢和对用户体验的漠视。互联网思维的核心是用户体验,不去完善产品而只是筑起高墙,不仅竞争双方会两败俱伤,还可能破坏目前生机勃勃的创新环境和中国移动互联网的国际竞争力
屏蔽支付宝红包、微店卖家支付宝交易,屏蔽天天动听、虾米音乐和网易云音乐的微信分享……闭门谢客成了这几天腾讯微信的主旋律。有网友戏称,“2015年最任性的产品非微信莫属。”
尽管腾讯方面先后以“少数第三方平台链接分享涉及假货售卖、虚假红包”、“阿里巴巴在网上支付开放不对等”、“限制第三方音乐软件”等理由予以回应,对是否出于商业利益考虑不予置评,但在微信这一长串屏蔽名单中,除了“躺枪”的网易云音乐,其他产品都来自阿里巴巴。
在相互屏蔽这条路上,腾讯和阿里巴巴可谓“驾轻就熟”。从2013年微信屏蔽淘宝营销、淘宝屏蔽微信分享链接开始,到去年11月微信屏蔽快的打车红包,本以随时随地获得信息、分享信息为最大优势的移动互联网,赫然被割裂成两张网:腾讯互联网和阿里巴巴互联网。“屏蔽”的背后,是两大互联网巨头的暗战与角力,夹缝中无所适从的用户则对移动互联网的前路忧心忡忡。
其实,这一波来势汹汹的屏蔽正来自于互联网巨头们马不停蹄地所谓“生态系统建设”。拿腾讯来说,先把微信当成掌握流量的“超级入口”,之后用微信红包打通移动支付的“瓶颈”,再之后,打车软件、点评网站、B2C电商乃至网络文学……通过一系列大手笔的投资,腾讯希望将消费者在移动互联网上的各种应用场景都招致自己麾下。在这张庞大的网中,最核心的资源是用户从各种传统渠道迁徙到微信的社交关系链。对于以支付宝钱包和手机淘宝为核心编织自己的一张网的阿里巴巴来说,缺乏的正是这样的社交基因。
即使从商业上可以理解腾讯的动机,但此番“一大波屏蔽袭来”,还是让用户很“受伤”。过去明明可以方便使用的功能,仅仅因为服务商的利益考量就被一禁了之,从中不难看出互联网巨头们在制定游戏规则时的傲慢和对用户体验的漠视。
然而,移动互联网的“战争”不管多么硝烟弥漫,普通用户不管处于多么弱势的地位,巨头们也绝不能将绑架用户利益、阻碍用户使用竞争对手产品,作为自己占领高地的“杀手锏”。
从法律角度看,用户与互联网巨头之间的关系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制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文规定,消费者对企业提供的服务享有查询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也规定,“无正当理由,擅自对其他经营者提供的合法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对于已经杀红了眼的互联网巨头们来说,指望他们幡然悔悟、重新敞开怀抱并不现实。政府有关部门应从保护用户正当权益的角度出发,涤清移动互联网目前的竞争秩序。比如,针对此次屏蔽事件,应要求腾讯在限期内对屏蔽理由做出说明,同时由第三方判断这一理由是否成立。毕竟,随着腾讯、阿里巴巴、百度3大巨头体量的不断扩大和在移动互联网中服务的不断延伸,如果任由其将用户视作手中的筹码画地为牢,受到损失的不仅仅是普通消费者、数以千万计的独立服务提供商和创业团队,还有互联网市场的良性运行机制。移动互联网强者恒强的“马太效应”尽管难免,但竞争必须有序,任何一家企业都不能“挟流量以令诸侯”。
互联网思维的核心是用户体验。不去完善产品而只是筑起高墙,不仅竞争双方会两败俱伤,还可能破坏目前生机勃勃的创新环境和中国移动互联网的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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