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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日报报道,小米与乐视互掐大战,仍然硝烟弥漫。继近日小米抨击乐视内容不够丰富而且收费,乐视回击小米视频存在侵权、隐性收费后,6月15日,小米再次召开沟通会,抨击乐视存在违规、骗局,次日乐视又回击小米不懂法律、误导公众。双方你方唱罢我登场,闹得不可开交。
市场竞争的时代,企业为博取眼球而对“友商”发动舆论攻势,实乃正常现象。明面上刀光剑影,总比暗箭伤人来得光明磊落。作为国内知名IT厂商,小米开售盒子、电视,乐视进军手机行业,产品线和市场定位趋同,双方之间必有一战,早已埋下伏笔。而对消费者来说,若双方骂战能给行业正面效应,比如降低产品价格、提高服务质量,也算好事一桩。
但是,这场重量级的口水仗,不仅搞得乌烟瘴气,而且瞧双方互相撕破脸的架势,更是让人大跌眼镜。
依照广告行业的游戏规则,企业王婆自夸可以,但不能指名道姓贬低竞争对象的产品。不过,在互联网营销战中,这种商业精神早已丧失殆尽。有些品牌厂商甚至会刻意挑选竞争对手公开叫板,以吸引公众关注。做手机的动不动就要把苹果公司踩在脚下,造汽车的一出文案就是“傲世群雄”,凡此种种,看似彰显雄心壮志,实则衬托出自己的狂妄无知。
还有就是双方互相撕扯,尽攻“下三路”,大举曝光对手隐私软肋,抢占道德高地。这种竞争手法,倘若不上升到人身攻击、侵犯商业机密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客观上有利于提高企业运作透明度,厘清行业规则。如发生于2010年的腾讯360之争,双方从互相指责到强制用户卸载对方软件,直至对簿公堂,虽说一路走来留下一地鸡毛,用户却也从中了解某些软件存在的安全漏洞,明白有些软件进行强制安装,其实违反了互联网精神。当然,这种攻讦谩骂式的竞争手段,毕竟不是那么光明磊落。
小米、乐视之争,却是更加赤裸裸、无所顾忌,乃至于跌破底线。如15日小米举行的沟通会,竟邀请包括基金经理等金融业界人士参加,并公开指责乐视涉嫌违规、存在“捆绑年费”骗局。这种手法不仅是在玩火、走钢丝绳,而且可能因歪曲事实、侵害名誉而陷入官司纠纷。据悉,有分析人士认为,小米这种行为是造成乐视网当天股价大跌“最大的做空力量”。乐视方面也指责小米严重涉嫌侵犯名誉权及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且先不论,乐视网股价大跌与小米沟通会是否存在直接关联,为贬低对手而采取这种具有强烈暗示性的手法,也非常不可取。这非但不能让消费者认同,而且可能损及自身名誉。企业之前依靠情怀、愿景所建立的形象,也可能随之垮塌。小米、乐视若再以这种方式斗法,不仅丢自己的脸,还可能让公众有所担忧:像这样不讲商业原则和精神的企业一旦走出国门,将给世界带来什么?
在国外,企业之间发生争议,更多是通过打官司来解决,而不是像这样互掐秀出下限。虽说小米、乐视等厂商凭借先行一步的互联网思维,赚得盆满钵满,但透过这次互掐,人们却看到若干互联网大佬平时深藏不露的一副粗鄙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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