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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广阔:不能坐视微商成“危商”
//www.workercn.cn2015-06-19来源: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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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油可淡化疤痕、细纹;美国代购全牛皮,特价包邮;连×××都在用的神器……如今,打开微信朋友圈,铺天盖地都是“朋友”发布的商品广告。微商作为新兴创业方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喜爱,一方面给消费者带来了种种便利,另一方面也带来了重重隐患。(6月18日《清远日报》)

  如果只是受到微信朋友圈里面的“微商”的骚扰,最多是造成时间和精力上的浪费,而一旦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则不但伤了感情,伤了钱包,有些时候还会因为购买的是化妆品、营养品而伤了身体。因为对于这些产品来源于哪里,质量如何,有无效果,消费者只能凭对方一张嘴在说,而这给了很多“微商”肆无忌惮“杀熟”牟利的空间。

  微商乱象导致的后果,终于从线上蔓延到线下,一些不甘心上当受骗的消费者开始寻求现实中的解决问题之道,而直到这个时候,他们才发现维权的艰难。因为对于网络“微商”这种全新的商业模式,国家尚无专门的法律法规予以监管,监管部门在很多时候也往往有心无力,鞭长莫及。更何况,这些网络“微商”在兜售产品的时候,所留的各种联系方式都是临时性的以便事发之后自己逃之夭夭,所以即便真有工商、公安部门予以立案,也为案件的侦破带来重重困难,最终的结果往往是不了了之。

  对于“微商”成了“危商”,不能坐视不管。首先需要消费者多些自我保护意识,但从根本上来说,还是需要政府监管尽快完成补位。对于“微商”这种新的商业模式和市场形态,既需要在法律层面做出具有针对性的法律规定,让政府监管有法可依,同时也需要监管部门更新和升级自己的监管思路、监管手段,最终的目的是把“微商”纳入法律监管的轨道,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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