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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过程中,不能只看重其占GDP的比重,还要重视其对经济社会的推动以及对民众精神生活的导向效应,在盘活经济的同时为社会提供更多的正能量
“目前,我们正处于‘十二五’与‘十三五’对接的承上启下阶段。我们要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更务实的举措,在国家发展的大战略、大背景中深入思考和精心谋划文化改革发展。”文化部部长雒树刚13日表示,要以文化产业转型升级为突破口,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文化产业是一片无边的蓝海,是增强发展后劲与未来竞争力的一个主攻方向。文化产业关联度强、附加值高,成长空间无可限量,符合产业结构演进方向,有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前端牵引作用。在过去的一年里,政策“红包”如雪片般飞来,将文化产业发展推向转型升级的新阶段。在转型升级之路上,文化产业将瞄准结构优化、资源转化、价值提升、市场扩张,力争到“十三五”末,形成一批文化产业发展新的增长点和增长极,全面提升文化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在文化产业的蓝海里,竞争优势往往是“先到先得”。在“文化立市”的深圳,文化产业发展先人一步,得到政府既“给力”又“给利”的资金与政策支持,释放出气势磅礴的文化创造力。对于全国来说,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是“现在进行时”;而对于深圳来说,文化产业作为城市支柱性产业则是“过去完成时”。深圳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早就突破了5%的关口,去年的增加值更是高达1560亿元,占全市GDP9.8%,成为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发展最快的产业之一,是经济下行压力下立起的一根“顶梁柱”。
当文化产业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城市之间形成你追我赶之势,如何保持先发优势,发挥更好的示范引领作用,是摆在深圳面前的一道思考题。
文化产业的溢出效应显著,必须通过创新驱动与融合发展促进“产业文化化”。乐于“老题新作”,善于“小题大作”,敢于“借题发挥”、巧于“无中生有”,是深圳保持与创造文化产业先发优势的妙招。文化与科技、旅游、金融、互联网双向深度融合,在“1+1>2”的聚合效应下,文化更有感染力与传播力,而关联产业则更有文化味与吸引力,文化业态更加时尚、新锐,“明星企业”脱颖而出并释放强大的龙头效应,将为产业的整体转型升级注入无限的动力。
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大中小微文化企业共存共荣,是文化产业有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中小微文化企业是文化创意产业金字塔的底座,通过资金与政策支持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发展活力与个性特色的中小微文化企业,与大型文化企业形成全方位深度协作,是文化创意产业从规模扩张到质量提升转型升级的关键一环。再说了,中小微文化企业多了,各种懂文化、会经营、善管理的人才就会有更广阔的“用武之地”,整个文化创意产业就有了“源头活水”。
文化产业兼具“盈利”与“公益”双重属性,应当找准其中的最佳平衡点,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与经济效益最优化。也就是说,在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过程中,不能只看重其占GDP的比重,还要重视其对经济社会的推动以及对民众精神生活的导向效应,在盘活经济的同时为社会提供更多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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