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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友江:“红罐”之争的样本意义
//www.workercn.cn2015-07-30来源: 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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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多宝凉茶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罐’”、“加多宝荣获中国罐装饮料市场‘七连冠’”……这些长期充斥屏幕的广告语,即将退出公众的视野。因虚假宣传,加多宝的这几句广告语被判停止使用,加多宝与王老吉的凉茶广告“恩怨”就此告一段落。

  一场官司引发3年持久战,公众戏称都快成了一出“肥皂剧”。一方面,充分说明知识产权保护这类案件的复杂性。另一方面,也说明司法机关审判过程中注重证据和依照程序。抛开此前的是是非非,此案对社会公正和如何提高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无疑具有样本意义。

  此案争论的焦点是,到底谁生产的凉茶才是知名商品?囿于法律知识的专业性,公众自然无法甄别谁对谁错。但法律之外谁更占情占理,不同的人也各自心里有杆秤。尤其是当一场官司引发3年持久战,博公众眼球到了令人“视觉疲劳”的程度,就是其中一方再怎么“悲情”,也该到“剧终”的时候了。

  终结拉锯战,一方面源于我国二审终审的法律制度规定;另一方面,两企业为一场官司引发3年持久战,其消耗的精力、财力可想而知,一场官司下来,恐怕难说谁是真正的赢家。如此不罢不休,到底是真维权,还是借维权之名行炒作之实,恐怕公众也会质疑。

  案件虽已终结,但留予商家的思考不能终止。都说商场如战场,两家之间为这场拉锯战不惜代价而展开的庭里舌战、庭外“巷战”,可谓给这句话提供了生动注释。有竞争不是坏事,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相互竞争,相互在广告上比拼创意,联手将碳酸饮料市场做大,最终共同分享了市场“蛋糕”的好处。但是,所有的竞争都应恪守法律的底线,这才有助于构建良好市场竞争的公平环境。就此而言,商家的法治意识不可少,否则不仅增加日后维权的成本,而且对于整个行业的发展都会带来影响。

  竞争归竞争,不能带着仇恨去竞争。这样的竞争往往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竞争的最高境界是你好我更好,而不是我不好也不让你好过,不然结果就是一地鸡毛。透过这起案件,但愿能够留给商家更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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