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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目前约有股份合作公司1200多家,总资产逾1500亿元。但股份合作公司发展很不平衡,改革停滞不前,土地资源有限、经济发展方式单一、管理人才难引进等问题也很突出。另一方面,股份合作公司尽管有“三会”架构,但没有形成相互制约的权力制衡机制,重大决策还不够民主、公开,原村民由于自身的文化素质较低难以起到监督的作用。一些区正在通过实行财务软件报账,调查清楚股份公司“三资”的底数等方式尝试加强监管。(7月29日《南方都市报》)
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由过去的村社集体经济组织转型而来,并借助深圳市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化、工业化发展浪潮而实现了资产和收益的快速增长。股份合作公司主要经营方式和收入来源是物业出租,包括宿舍、厂房和商铺,集体用地建起房屋就可以快速放租,且租金每年递增,可以有效对冲通货膨胀。
这种经营方式、盈利模式得以长期存续,重要前提在于,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爆发之前的20多年时间里,从国家到深圳,都大体遵循了稳定的发展政策。粗放式的加工制造业对股份合作公司提供的租赁空间有着旺盛需求。但弊端在于,前述经营方式和经营模式具有高度脆弱性,2008年以来,国际贸易环境发生了大幅转折,3D打印等技术革新对加工制造业提出了更高的精益化要求,而节能减排、科学发展也正式成为国家政策。深圳市大力推动原有的制造企业外迁、西迁,股份合作公司提供的租赁空间,对于官方培育发展的新兴产业不具备吸引力。
更为关键的是,因为租金收益长期存在,还每年递增,让许多股份合作公司对既有的发展模式形成很强依赖。股份合作公司没有抓住上世纪90年代、本世纪头十年我国各类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机遇,没有实现公司股份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的有效分离,未能引进职业经理人;也没有在简单的租金收益之外,设法开发新的增值项目和来源——例如为租用厂房、宿舍的企业提供增值化的配套服务;或根据产业升级的特点,及时利用剩余空间建造智能型厂房、仓储空间;或转型为天使投资人,为具备发展前景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创业企业注入资本,占有股权,有效分享创新创业的发展成果;或在深圳、广东民俗文化上做文章,打造原有村社区域(社区)独具特色的建筑文化、居住文化。
当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因为外部条件发生重大改变,租金收益受到严重侵蚀时,其实已经错过了最有利的改革机遇。而今改革困难重重,很多方面的改革或创新探索,都将意味着租金收益会短暂受到进一步侵蚀,或面临更大风险,这将让改革操刀者面临更大压力。但改革继续延误下去,如果依照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经营方式、盈利模式,只是局部化的引入财务软件、健全村民(居民)和股民参与监督制度、加强基层政府部门自上而下的审计监管,也只能起到抑制村官腐败的作用,无法做大增量,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发展之困还是不能解除。
应当说,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错过改革良机,既可归于相关的很多社区公司的主导者私心作祟、村民(居民)和股民短视,与深圳市有关方面回避改革主导责任、缺乏攻坚破难的担当也不无关系。笔者以为,深圳市有关部门不仅需要推动股份合作公司完善财务监管和监督,更应分担股份合作公司的改革压力和成本,主导社区股份合作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完整引入现代企业制度,更为广泛的建立与金融机构、投资机构、新兴产业企业等方面的合作,鼓励股份合作企业与合作方在保障集体资产安全、股民权益前提下开展合作方式、发展模式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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