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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深入调研发现,渤海生态环境压力越来越大,近海海域水体遭到严重污染和破坏,渤海环境服务功能和可持续利用功能严重减退,近乎成为“死海”。业内人士建议,国家应尽快制定渤海海洋环境保护专项法律法规,建立保护协同机制,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快环渤海区域产业调整和结构优化步伐。(8月10日《经济参考报》)
作为西太平洋一部分的中国内海,自古以来,渤海流域的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等,不仅物产丰饶,更以独特的复合生态系统,成为经济与生态平衡发展的样板。遗憾的是,这些年来,环渤海流域人类社会活动的频繁与失范,令渤海的生态负荷僭越极限红线。因此,“渤海已死”,未必是杞人之忧的喟叹。
事实胜于雄辩。以下是互为因果的两个层面:一方面,环渤海区域的天津、河北、辽宁、山东工业项目建设不断增加,渤海沿岸有57个排河口,渤海每年承受来自陆地的28亿吨污水和70万吨污染物,污染物占全国海域接纳污染物的50%,致使渤海海域的生态环境严重恶化。另一方面,目前,渤海大型鱼类资源基本破坏,小型鱼类资源严重衰退,年产量仅为1000吨至3000吨,而历史最高为30000吨,相差10倍以上。污染加剧,海洋自洁能力积重难返;水体受伤,海洋对污染的处理能力急剧下降。龙口造纸厂临近海域6万平方米的范围内,葫芦岛锌厂临近海域5万平方米的范围没有水体生物,成了不折不扣的“海底沙漠”。
海洋的“沙漠化”,不比土壤的沙化,很容易被公众所忽略,解决起来也更难。譬如渤海环境治理,涉及辽宁、山东、河北、天津等多个省市,以及环保、交通、海洋、渔政等多个部门,尽管《海洋环境保护法》有宏观要求,却没有对区域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提出针对性要求,加之海洋环保涉及区域与流域、综合与专业,地方之间、部门之间,很难形成综治合力。正因如此,也尽管《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但,面对流动性强的洋流,抽象的区域责任显然是个大而无当的说法而已。
生态恶化的,不仅一个渤海。国家海洋局日前发布的《中国海洋发展报告(2015)》称,目前我国80%近岸海洋生态系统处于亚健康和不健康状态。此前,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显示,近岸局部海域污染严重,未达到第一类海水水质的海域面积为14.4万平方公里,呈富营养化状态海域面积约6.5万平方公里。海洋无边无垠,若开发与污染没有节制,死亡也不是难以理解的事。
人类从农耕文明、工业文明走向蓝色文明,每一步,既在与灰色规则抗争,亦在与黑色垃圾博弈。前几日,台风“苏迪罗”侵袭台湾地区,一块“人定胜天”石碑遭大浪损毁卷走。可见,台风也好,海洋也罢,自然规律总是“人力”无法改变得了的,任性撒野、无度攫取,“渤海已死”的悲鸣背后,是生态危机的寓言,亦是生存危机的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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