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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结构调整,既需要毅力和决心,也需要有统筹各类结构性因素的智慧和定力,弥合好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与落后过剩产能之间的结构性差异。
13日,国家统计局发布多个8月宏观经济数据。数据显示,8月份消费品市场稳中向好,工业生产增速略有回升,商品房销售继续回暖,投资结构继续改善……在经济新常态下,积极因素仍在累积。
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以此为基础形成理性共识,是设计和实施科学的宏观调控政策的基本前提。这其中,一个重要着力点,就是结构调整。
结构性问题是经济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比如,东北三省出现经济增速下滑,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结构性下滑。只有优化产业结构,形成一个同市场完全对接、充满内在活力的经济体制,才能走出经济下滑的局面。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调研考察时指出四项要求,即着力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结构调整、着力鼓励创新创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从本质上看,这四项都属于优化经济和产业结构。事实上,只有做好结构调整的文章,中国经济才能增强内生发展活力和动力,尽快度过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阶段,实现质的飞跃。
当代中国生产力发展最为显著的特征,莫过于结构性特征。这是由中国经济的历史发展所决定的。其一,中国经济具有显著二元经济结构特征,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消费水平和生活水平等,都存在巨大差距。“三农”问题就是二元经济结构的现实体现。其二,中国是转型经济体,国民经济各部门和各类生产要素市场化转型程度不同,具有计划机制与市场机制并存的制度化二元结构特征。其三,东中西各区域之间存在较大发展差距,具有明显的区域结构差异。这些内容,共同构成了中国经济结构调整所面对的基本面。
在经济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经济处于长期向好态势的基本面没有变,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的前进态势也愈发明显。但也要看到,原有的结构性问题依然存在。比如,农业生产面临诸多挑战,基础地位还不稳固;产业优化升级进展缓慢;技术进步和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不高;城乡分割、区域分割的体制机制尚未根本破除。另一方面,新常态下经济增长速度趋缓,经济政策回旋的弹性空间不足,使得结构调整的现实压力增大。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结构调整,既需要主动调、主动转、扭住调结构不放松的毅力和决心,也需要有统筹各类结构性因素的智慧和定力,弥合好互联网经济等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与落后产能、过剩产能之间的结构性差异。
从历史经验来看,每当国家战略和经济政策关注结构优化与调整,结构性问题就缓解,若漠视,结构性问题则恶化。从国际经验看,新旧结构性问题叠加是中国经济的一个特点,宏观调控政策不能照搬西方国家的药方。在结构性特征显著的中国,宏观形势可能要复杂得多,单纯强调总量目标无法有效判断宏观经济形势,可能会导致误判。正视中国经济的结构性现实,自主实施有针对性的结构调整政策,才能避免结构性反弹伤害调控的效果。
由此而言,推进结构调整,必须成为新常态下宏观调控政策的核心取向。在这个前提下,宏观调控政策更需紧紧抓住这个目标不放松、不动摇,防止结构性问题成为经济波动的诱因,以便平稳完成结构调整的战略转型。(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