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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呦呦荣获诺奖,是对她个人的奖励,也是对青蒿素产业化的褒奖。屠呦呦之所以能在科研成功40多年后获奖,是由于青蒿素在使用中所产生出的巨大社会影响,为这一奖项的实至名归,增添了厚重的分量。这其中,产业化功不可没。由屠呦呦获奖,我们更可一探科研与产业化之间的关系。
创新与创业,这样的双创可以相辅相成。屠呦呦取得的无疑是原始创新成果。对于疟疾这个古老的病种,全球曾经100多个国家受此困扰,每年感染人数达上亿,无数生命在蚊蝇肆虐中被夺去生命。在屠呦呦获奖前,已有4位科学家,因与抗疟疾有关的科研而获得诺贝尔奖。到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在人类的顽强阻击下,疟疾疫情已大大缓解,只在非洲地区,疟疾仍是一些国家棘手的病疫。作为生物世界的一部分,疟疾从来都在不断变异中重获新生。为此,科学家也总在寻找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武器。面对当时疟疾对国际主流抗疟疾药物产生的抗药性,屠呦呦另辟蹊径,从中药中找到了青蒿素,从而为人类又一次战胜这一致命顽症提供了保证,这无疑具有里程碑意义。
但在我国,在屠呦呦的科研产出成果的20世纪70年代,疟疾显然已不是急迫的疫情,于是这一成果没有受到像国际社会那般的重视。此外,艰辛的产业化过程,也使青蒿素没有较快产生出广泛的社会影响。青蒿素是科学发明,而走向大规模产业化的却是复方蒿甲醚。复方蒿甲醚的奇特功效,正是由于其对青蒿素和本芴醇的配伍研究所得。然而,即便是功效如此之好的药物,如果不能送到最需要的患者手中,它也不可能产生出广泛的社会影响。正是由于药物的拥有者军事医学科学院与诺华公司开展的大规模合作,才使复方蒿甲醚快速走向了国际市场。2001年,世卫组织向非洲推荐了这一药物,使这一地区的疟疾死亡率下降了九成,当病愈出院的患者们高呼“中国神药”时,国际社会已经深深地记住了屠呦呦——这个降伏疟疾之魔的人。如今,复方蒿甲醚已通过85个国家和地区的药品注册,是美国FDA批准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以青蒿素类药物为基础的复方抗疟药。
我们不能断定如果没有后来的青蒿素产业影响,还会不会有屠呦呦的获奖。屠呦呦当年的科研成果,没有及时保护好知识产权,没有及时产业化,那是她所处时代的局限。今天全社会都在为“双创”提供良好的条件,我们完全可以缩短从创新到实现产业化的过程。埋头创新,主动创业,科技工作者和全社会都应该增强这样的意识,当这样的局面形成时,我们就会有更多的创新成果变为社会财富,而创业也是对创新成果的最好保护,世界也将由此变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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