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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跟不上这个浪潮,就可能被永远甩在后面。”4月2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说,“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互联网,因此更要加强对互联网企业的支持力度。”
马云在23日举行的2016年中国绿公司年会上称,做传统企业的人,觉得互联网企业的日子很好过,其实互联网企业的日子相当难过。这话要是从互联网的小微企业主嘴里说出来很好理解,互联网大海中风大浪大,小虾米生存不易,从行业老大的马云口中说出,别有一番滋味。互联网企业的日子“相当难过”也许不是矫情,因为与传统企业相比,互联网企业发展存在太多的不确定性,许多领域超出经营者的可预期、可控制范畴。以“互联网+”传统行业为例,新形态触及旧生态,利益格局调整便成管理难题,公共政策偏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新业态的生存质量以及发展空间,这就不是互联网企业所能左右。近日有媒体报道,《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或于5月正式出台,网约车平台能走多远,大概就要看“暂行办法”对核心问题的界定了。
“加强对互联网企业的支持力度”是一个宏大主题,从不同层面切入,有不同要求。如从简政放权、扶持小微企业成长角度,电商平台上不少是小微企业,对此类小微企业在工商、税收、市场监管等方面,采取“放水养鱼”态度,有助互联网小微企业成长,服务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如从云计算、大数据战略角度,针对我国信息系统建设存在“孤岛现象”、缺乏国家层面的云计算、大数据现状,打破原有利益格局,加快云计算、大数据战略建设,可以减少浪费、提升效率,发挥互联网的最大效能;从互联网专业人才供给角度,我国适应“信息经济”发展的相关专业人才十分短缺、人才结构不尽合理,如电子商务人才、移动互联网人才、互联网金融人才等等。政府有必要增加教育投入,培养更多专业人才。
今年是中国接入互联网的第22个年头,互联网影响力已无处不在。一方面,随着“互联网+”深度介入,传统产业遭遇“千年未遇之大变局”,对外部治理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如互联网金融,包括基于网络平台的金融市场体系、金融服务体系、金融组织体系、金融产品体系以及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等,并具有普惠金融、平台金融、信息金融和碎片金融等相异于传统金融的金融模式。水流船漂,“刻舟”岂可“求剑”?传统条块分割的分业监督模式显然难以满足善治要求。
另一方面,开放、平等、协作、共享的互联网精神投射在公共治理上,表现为治理主体多元化、治理责任扁平化、治理机制合作化。在互联网这个生态圈中,消费者、电商平台、第三方治理机构、服务商、行政管理部门、科研机构以及媒体都成为治理主体,享有一定的治理权力与责任。主体多元化导致责任扁平化、边界模糊化,从而吁求治理机制合作化,多方有效合作,协同实现共治。面对“互联网+”催生的新业态、新常态,垂直、单向度、缺乏共享理念的传统管理方式不免力有不逮。譬如,面对蓬勃发展的在线教育,在职教师能否进入就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多方利益兼顾不是简单一个“禁”字就能解决。
支持互联网企业发展,需要技术刷新——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洞悉公众需求、社会脉搏,从而制订更有针对性的公共政策,更在理念重构——在治理方式、能力和资源等方面适应“互联网+”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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