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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荣生:把行贿者挡在市场之外
//www.workercn.cn2014-05-13来源: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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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记者从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获悉,一家园林观景公司本想参与涉及政府的项目,结果因被检察机关查出该公司曾被判单位行贿罪成立后,失去了参与项目的机会。(《京华时报》5月12日)

    查询结果显示,该园林观景公司有两次行贿记录,其属地法院于去年5月24日,以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依据北京大兴区廉洁准入管理制度的规定,该单位自判决之日起三年内丧失投标资格。

    公司以行贿打通关节,获得政府项目,在一些地方早已成为一种潜规则。即使被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并记录在案,这家公司也不死心。可以肯定,如果检察机关不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有劣迹的公司,仍将故伎重演,寄希望于通过更加隐蔽的手段,取得工程项目。这也部分地解释了为何有那么多的官员会因为政府项目招标落马。

    季建业和金螳螂共演的一出丑剧或许很具典型意义: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扬州迎宾馆的翻修工程花了市政府2800万元。该项目共1200平方米,平均每平米斥资2.3万元。而2004年时,扬州装潢界的市场参考价是每平米8000元不到。“有人曾经问过季建业,这个工程要不要走招投标程序,他的原话是‘还要这个干吗?这么弄就行了。’”由此算下来,金螳螂在扬州的装饰业务的第一桶金,便赚了1000多万元。(据《经济观察报》2013年10月25日)

    一个季建业落马了,但我们要警惕的是,被官商们烂熟于心、屡试不爽的有关行贿和受贿的“暗箱操作法”,还会不断附着在大大小小的权力上,继续作乱。

    行贿者一旦尝到甜头,就会继续行贿,某些企业甚至有这种“公关依赖症”,不惜以身试法。毫无疑问,行贿仍将不断放倒官员。像北京大兴区一样,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剥夺有“行贿史”公司的投标资格,对于震慑行贿犯罪,净化招投标市场,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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