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在地铁意外混乱中遗失的提包,终在媒体持续关注之下物归原主。过程长了一点,从失到还,竟有6天之多,但结局还是让人欣慰。
这个长了一点的过程,必然引发與情的猜测与焦虑。一个装有一万多元现金的提包在混乱中遗失,如所遇人心淳朴,路不拾遗,当时当地就能失而复得。可这个钱包却在媒体千呼万唤之中,迟迟没有露面,以致很多人在网上发出还包的吁请与规劝。既是对失主的同情,也有对拾者可能的道德与法律责任的担忧。
还包以后,“警方表示不追究”;然而在法律之外,还多有庆幸之处。丢包以来,失主郭先生一再表示,他真的很需要这笔钱,郭母也曾老泪纵横地心疼儿子,一分一厘都是血汗换得。现在,郭母可以止泪了,郭先生也可以凭这笔钱办该办的事、继续正常的生活轨迹了。更重要的是,在这一家人的内心,不会压上人心不古、世风日下的阴影。人一旦被这种阴影笼罩,对生活对社会的态度就可能改变,命运也可能从此不一样。
对还包的女子来说,她或许是比郭家更大的受惠者。因为还包,郭先生重得失款;也因为还包,该女子将保有一生的内心安宁,同时也为家人卸掉了沉重的心理负担。不论还包过程是否稍嫌过长,不论我们是否可以因此作出何种猜测,我都宁愿相信她的一切解释,宁愿相信她从不会心存侵占不义之财的故意,她只不过是在一场意外的混乱中接触到这个提包,甚至来不及打开提包看一眼,就匆匆地忙别的去了。即使是“在网上看到报道和自己的照片,紧急赶回武汉处理此事”,我也不会怀疑还包的意愿未曾远离过她的良知。
对我们这座城市而言,还包也是值得庆幸的事情。一次意外的钱款丢失,没有成就不义之财的贪心之举,而是落定为拾金不昧的事实。如果是前者,不仅是郭先生的经济损失,也是城市民风的失分;而后者,无疑为城市文明又添阳光亮色。在寻包过程中,媒体及公安部门的持续关注有理有度,实际上将一次个人失物的寻找,变成了全体市民的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的契机。它告诫我们,每个人都有面临意外之财的可能,仅仅一念之差,你不做拾金不昧的“还包姐”,就必成侵占他人财物的嫌疑人。
捡钱捡包不是错,更不是罪,但如何处置,将决定拾者做怎样的自己。贪,意外之财就变成不义之财,良心的内疚与法律的追究,将会成为挥之不去的精神十字架;还,意外之财就能迅速物归原主,不仅给失主带来意外的惊喜,也为自身积累助人为乐的慰藉与安详。还想说一句,不管是持拾金不昧为本分,还是心存侥幸尝试不法侵占的诱惑,都不能不顾及此次寻包过程中的“技术性因素”——无处不在的电子眼,真真是实现了人在做,天在看,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个“天”,当然也包括我们每个人都离不开的社会與论、公序良俗的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