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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广春:如何遏制残疾人假用工
//www.workercn.cn2014-06-12来源: 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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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媒体报道,一些残障人士即便不到企业上班,只需“挂靠”企业,采取假工作的方式,就可以获得一定收入以及社保。而一些企业为了躲避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节省开支,也采取“假用工”的方式来招收残障人。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残疾人证分离状况?根源之一,恐怕就在于政策导向上。

  我国对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有一种利益激励政策,即用人单位在安排适当比例残疾人就业的情况下,可以不用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北京为例,行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该比例的,每少安排一名残疾人,按照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专项资金。要遏止这种钻政策空子的所谓“双赢”,办法其实也很简单,只要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实施办法进行修订,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不得低于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问题就会迎刃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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