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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江苏睢宁县推出大众信用评级制度,引发舆论关注。4年后,一则《地方推信用评级被指是良民证》的报道再次将这个苏北小县城置于风口浪尖。睢宁县宣传部副部长艾丹表示,睢宁已于2010年内对系统进行了两次大范围修改,“我们连A、B、C、D都不打了,只是作为一个数据库收集各种公民的诚信数据”。(7月3日《广州日报》)
诚然,睢宁的这套信用评级制度存在不少问题,比如,缺乏明确的法理支撑;由政府主导,其中难免不裹挟一些便于政府管理的私心,公平性、科学性难以保障;信用评级涉及一些道德范畴的事项,有伸手过长、干预过多、妨碍民众私权嫌疑等。因而,这套信用评级制度受到舆论的质疑批评是应该的。但笔者注意到,很多人都对其持全盘否定的态度,非常反感和抵触,必欲取消之而后快,这就有点过分了。
实事求是地说,现在不论是公民信用,还是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信用,都令人堪忧。失信严重是社会的“毒瘤”,会不断侵蚀伤害社会的肌体——让每一个社会个体都受到不同程度的侵扰和伤害,提高人际交往的风险和成本,增加人际隔阂,降低社会的温度;拉低道德底线和法律底线,污化社会风气;破坏市场秩序,扰乱消费环境和竞争环境,制约经济的健康发展等。
我们要推动社会的健康发展,就必须切除失信的“毒瘤”,重塑社会信用。实践证明,建立社会信用评价体系是行之有效的,欧美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先行一步,积累了有益的经验。我国也把社会信用建设列为发展目标,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指出要“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
睢宁的征信建设尝试不正契合了国家的发展战略和政府的努力方向吗?不正顺应了社会的需求吗?况且,睢宁的尝试已经在遏制用工企业恶意欠薪、赖账不还、商业欺诈、交通违章等行为以及公务员考核等方面,显现出了积极作用,还正在引进第三方资信平台用以管理信用评级系统。睢宁征信建设的大方向是正确的,它是一块试验田,我们应该珍视这块试验田的探索和示范价值,应以宽容甚至鼓励的心态允许其把征信建设尝试下去,不断摸索积累经验,不断修正,不断完善,不断提升,而不是一棍子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