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兰:安设梅花桩难治乱摆摊
//www.workercn.cn2014-07-10来源: 北京晨报分享到: | 更多 |
近日,在广西省北海市四川南路和贵东路交会处,陆续冒出了密密麻麻、神似梅花桩的警示桩。原来,连日来针对露天烧烤摊引发的投诉不断,为此,北海市银海区城管局展开集中整治摊点乱摆乱卖的专项行动,“梅花桩”正是该局晒出的“奇招”。(7月9日《南国早报》)
众所周知,警示桩是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一种,主要放在公路两旁的出入路口,用来引起过往司机的注意,完全是出于道路安全的考虑。然而,有关部门却将置于路口的警示桩“栽”到了行人道上,虽然整治了烧烤等小摊贩和道路拥堵,但给市民的生活又带来了多少便利?
在人行道上“钉”上高密度、长短不一的警示桩,未免有失妥当,不仅在行为本身上太过奇葩,就连与所处的城市环境,也显得格格不入,有点儿不伦不类。
站在城管部门的角度,不仅与所属身份不合拍,还与岗位职责不协调。作为城市管理的主体单位,城管执法和管理的基本原则,就是维护市容市貌,维护城市形象。然而以“栽桩”的方式,虽然在整治占道经营、脏乱差等社会问题时,取得了一定的实效,却无异于“饮鸩止渴”。不但没有履职尽责,切实维护好市容市貌,反而给城市形象打了折,减了分。
当然,城管和小贩关系的不和谐,不单要从城管身上找原因,也要从商贩身上找原因。作为城市的居住者,尤其是小商小贩,需要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不随手乱丢垃圾,不占道经营,就是在为城市形象加分与添砖加瓦;作为城市的管理者,城管部门要拿出铁腕的有效之举、大众之举、平民之举,至于不走寻常路的城管版“梅花桩”还是省了吧,毕竟这样的“奇招”实效没多少,口碑更是谈不上。
编辑:曹茂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