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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80个车位,有个老板就包了一半,让人郁闷的是,他还不是小区的业主。”家住长沙市芙蓉区凤凰大厦的徐先生投诉,小区车位的出售是否违背了“优先业主”的原则。(7月14日《三湘都市报》)
停车位是用来做啥的?当然是为了停车的。但“土豪”一次性购买40个停车位,而且还不是小区的业主,就让人心存疑窦了。如果说是为了停车需要,相信没人会相信的。在笔者看来,如此批量购买停车位的目的,无非一是为了待价而沽,二是凭借“垄断”停车位来收取高额的停车费,成为逐利的工具。事实上,长沙某小区的停车费突然涨至800元/月,有的小区为了租到停车位而举家排队求号,就很好地说明了这个问题。
在城市停车位普遍紧张的现实环境下,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停车位的使用效益,理应是政府部门重点考虑的内容。显然,“土豪”大量囤积停车位,不仅不利于提高停车位的使用效率,反而会让停车位的供给更趋紧张,给市民的停车带来更多困难,进而会影响城市正常的交通秩序。对此,有关部门不应坐视不管。
地下停车位的产权究竟归谁所有,虽然一直以来法律上并没有一个清晰的界定,但居民购买商品房后实际上拥有了土地的使用权,这些停车位自然应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从这个角度,业主天生具有使用地下停车位的权利,只是这种权利要依靠付出相应的代价来获取罢了。因此,“业主优先”原则理应得到法律的认可和支持。在笔者看来,业主除了要状告买家之外,还应状告卖家,因为是卖家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土豪大肆购买停车位,看似仅是影响了小区居民停车问题,实则是向管理者抛出的皮球,下一步就看管理者如何接招了。在笔者看来,一方面应尽快出台小区停车位使用、售卖等管理的具体规范,最大限度地维护好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提高小区停车位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还要严厉打击以非使用为目的的购买停车位的行为,并引导这些资金投入到公共停车位建设,为公众提供更多的停车位,解决目前一位难求的停车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