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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纸黑字的文件规定流于空谈,落不到实处,问题到底出在哪里,谁又能保证高温津贴发到劳动者手里呢
从7月18日开始,全国大部分地区进入“三伏天”,防暑降温日渐重要,高温补贴话题也跟着热闹起来。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凡是用工单位安排在35℃气温下室外露天作业,或者不能把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都得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然而遗憾的是,不少地方和用人单位对此置若罔闻,使有关规定成为一纸空文。
央广记者在全国多地采访发现,不少本该发放高温津贴的用工单位却并未发放,而当地有关部门也没收到过这方面的投诉,很多劳动者甚至并不知道高温津贴这回事。白纸黑字的文件规定流于空谈,落不到实处,问题到底出在哪里,谁又能保证高温津贴发到劳动者手里呢?
高温天气和高温环境不适宜于劳动,可有些工作却不能中断,因此才有高温津贴之说。无论对用工单位还是劳动者而言,高温条件下开工坚持工作,都是无奈的选择;而高温津贴则是必不可少的补偿,是尊重劳动者权益的表现。
从劳动工种来看,像交警这样的公务人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在享受高温津贴方面做得比较好;一线环卫工(还有协警)由于用工性质不同,能否享受到高温津贴恐怕得打个问号;一些劳动监管较严、比较正规的私企的职工,有的也能得到较好的待遇,一方面可以为企业节省相应时间的工资奖金,另一方面企业也可借机检修一下机器设备;而更多“战高温”的建筑企业农民工,则多半连听都没听说过高温津贴这个事儿……因此可以说,最该享受、实际上却享受不到高温津贴的,基本上都是底层的劳动者。虽然这笔钱并没多少,可正因为他们是低收入阶层,就显得更有必要、更为重要。
很多劳动者拿不到高温津贴,又因为担心惹用人单位不快而失去工作机会,往往不敢提出相应要求,也不大会向政府有关部门投诉;更何况其中不少人多年来根本没听说过高温津贴一事。因此,政府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就显得非常重要。
比如,时至今日仍有不少劳动者还不清楚高温津贴之事,不正好说明有关部门宣传不到位吗?既然身处弱势的劳动者不敢投诉,那么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能不能走出空调凉快的办公室,到建筑工地等高温工作场所实地走访、加强监管呢?还有,可否利用媒体和社会志愿者广泛监督,并且号召普通群众积极举报呢?
另外,各地关于高温津贴的规定,可操作性如何,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除了极个别地方按天计费之外,绝大多数都是以月为单位。对此,一些国有企事业单位还好说,而一些精打细算的私企或许会心有不甘,难免影响其支付高温津贴的积极性。
总之,高温津贴不该成为可望而不可即的梦,社会各界应该尽力为那些高温条件下出力流汗的劳动者争取这项应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