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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本是为中低收入者“雪中送炭”,现在却成了给高收入者“锦上添花”。应当一方面提高公积金的利用效率,让其不再沉睡,另一方面以人为本,立足公平,让众多普通居民享受到公共制度的红利
朋友小李在一家民营企业工作,参加工作5年多,住房公积金账户上有了几万元钱。小李手头积蓄不多,买房是遥远的事。眼下只能租房,看着这几万元放在银行里“睡觉”,小李很心疼,听说凭租房合同也能提取公积金,他决定把钱取出来。
取出钱高高兴兴回来,小李碰到同年毕业的室友小王,两人比较了一下各自的公积金。这一比,让小李的心情跌到谷底:这位在国企工作的室友,一个月缴纳的公积金差不多等同于小李一年缴纳的金额。同年毕业、同时工作,公积金差距如此之大,让小李觉得很失落。
为帮助职工改善居住条件,我国建立了具有社保属性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制度的设计初衷,是通过职工和单位定期缴纳一定的公积金,形成一个资金池,从而可以在无房职工购房时给予一定的贷款支持和利率优惠,实现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目标。住房公积金实行以来,为保障无房职工较快解决住房问题发挥了一定作用。
然而,随着近几年房价快速上涨,房价收入比日趋悬殊,公积金对职工购房提供的支撑力相对下滑。在北上广深等城市,购买一套房子的首付款成为横在很多职工面前的第一道大山。拿不起首付款,就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公积金“贷款支持”的初衷功能逐渐弱化。
由此还产生连带影响。虽然买不起房,但公积金还要月月交,职工公积金账户上积累了一笔巨大的沉睡资金,面临的“贬值”压力越来越大。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数据,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9498亿元,均以普通存款的形式存放在银行。数据还显示,过去10年,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加权平均存款利率仅为1.89%,比同期平均CPI低1.07个百分点。有网友说,公积金是“躺着缩水”。
正因为此,让职工自由提取、自由使用公积金的呼声越来越大,近期各地也在展开积极尝试。比如,武汉市月收入在1900元以下且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定期提取公积金;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放宽,由一年一次放宽为三个月一次,手续有所简化;上海降低了提取门槛,提高了提取额度;广州推出了网上提取的新举措;三亚将公积金用途拓宽至物业费、看病、交学费……
降低提取门槛,让职工更加方便地使用公积金账户上的钱,比放在银行里贬值确实强不少。但细想一下,自由提取也与公积金制度的设计初衷相差很远。
由于公积金的缴纳和收入挂钩,收入越高,个人缴存和单位缴存数额越高。有数据显示,电力、银行等一些行业职工每月个人和单位缴存的公积金合计超过万元,超过其他行业职工10倍之多。公积金一旦可以自由提取,跟直接发工资区别并不大。这样一来,原本设计为“高收入职工帮助低收入职工”的公积金,反而加剧了初次分配的不公平。公积金本是要为中低收入者“雪中送炭”,现在却成了给高收入者“锦上添花”,未能体现出公积金的普惠性和公平性。
总体来看,面临房价上涨与收入上涨不匹配、市场变化与制度变化不同步等矛盾,公积金改革势在必行。怎么改、何时改,不仅关系着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也考验着相关决策者的智慧。
不管怎样,这个过程要坚持的原则,应该还是更好实现公积金制度设计的初衷,保障确有需要职工的住房需求,帮他们解决燃眉之急。一方面提高公积金的利用效率,让其不再沉睡,另一方面以人为本,立足公平,让众多普通居民享受到公共制度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