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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记者在武汉一大型超市随机购买5种大米,3种大米含有转基因成分。记者拿着购买收据到江夏某门店,询问转基因大米来源,对方矢口否认,并把记者拿出的收据撕掉。打电话给有关部门,被告知领导开会,执法人员下乡。(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2版)
转基因大米未必不能食用,正如本期新闻调查的记者王志安所称,安全性是科学问题,滥种是管理问题。这是两个问题,不能互相替代。而不少人的恐慌在于,既然中国目前没有批准任何一种转基因水稻的种植,为何市面上大量存在转基因大米?由此便容易演绎这样的争议:转基因大米真的安全吗?
众所周知,知情权是消费者的一项重要权利,有知情权才有选择权。无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是《食品安全法》,皆明确赋予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但从报道可知,一家经营转基因大米的门店老板,拒绝透露转基因大米的来源,甚至将记者拿出的收据撕掉,如此粗鲁与粗鄙,不免令人大呼蹊跷。
当然,这名老板可能并不知道他所经营的大米是转基因大米,但态度失当显而易见。即便他也是受害者,但他更有责任尊重消费者的权利。
显而易见,在转基因大米尚未获得国家上市批准之前,转基因大米的流通就是违法违规的,收购方也好、最终购买方也好,都没有明确大米的具体成分,这无疑是一种变相的欺骗行为。
种植转基因水稻的种子是如何流入市场的?既然流入市场,就应当有相关监管,将这种产品排除在消费者的购买范围之外。我们的监管部门在哪里?据悉,我国大米出厂标准不含转基因检测项,所以监管部门和企业都不会对出厂大米进行检测,即便有一些大米含转基因成分,销售商和消费者都无从知晓。而对许多出口企业来说,因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购了含有转基因成分的大米,导致他们在出口时遭受损失。再联系到中储粮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还无法通过感官区分进口转基因油菜籽和国产油菜籽,检测是否是转基因的技术手段我们现在都没有,这个就是企业要自律的问题。”这是令人悲哀甚至有些愤怒的幕后信息!
明乎此,便可知转基因大米大行其道,并不奇怪。正所谓如果猫不抓老鼠,老鼠自然猖獗;如果猫忘记了天职,根本就想不起来抓老鼠,甚至和老鼠勾肩搭背,老鼠能不四处出没?
有网友说,转基因大米目前国家尚未批准商业化生产,所以流入市场就是非法的。应该予以坚决打击,而不是考虑大米本身有没有危害、能不能食用的问题。因为这是两个法律关系。应该说,打击确有必要,但不能止步于打击,必须构建严密而严格的制度设计,这种制度设计包含三个层面,其一,对未经批准就商业化生产转基因大米的企业和部门,必须严惩;其二,健全检测体系,最大限度地防止转基因食品浑水摸鱼;其三,通过监督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贴地而行,并激活消费者的权利意识,积极举报可疑食品。
值得提及的是,今年5月27日,农业部发布《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以水稻、玉米、大豆和油菜种子为重点,依法严厉查处非法生产、加工、销售转基因种子行为。为了打消大众疑虑,政府部门有责任在信息透明上更下功夫,在制度建设上更趋规范、健全,在监管上更严格、有效,在与民意互动方面更用力、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