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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市宝安区一工厂门前短短200米的道路旁,竟安放了150个垃圾桶,每隔一个凳子便安放一个,好似“垃圾桶阵”,有市民吐槽此举太浪费,工厂负责人则解释称,之所以摆放这么多垃圾桶,是为了倡导市民养成不要乱扔垃圾的好习惯。(7月28日新华网)
作为一种量大面广的轻微失范行为,乱扔垃圾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屡见不鲜,以至于人们已经渐趋麻木、见怪不怪。不论是“图方便”的投机逻辑,还是“别人都如此”的从众心态,抑或社会规范处于无人监督、无人处罚的“稻草人”状态,乱扔垃圾的背后,既投射着社会心态的集成影像,也汇聚着社会治理的痛点与难点。
在眼球效应时代,“垃圾桶阵”以强烈的视觉冲击吸引了公众的注意力。尽管购置垃圾桶的成本由企业支付,并没有消耗公共财政,也切实地做到了便民、利民,“垃圾桶阵”却造成了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追根溯源,对于企业负责人来说,“垃圾桶阵”不仅是一种经济活动,也是一种社会活动,是一个建构自我认同和社会认同的过程。
“垃圾桶阵”设置的初衷,在于让市民方便、快捷地处理垃圾,塑造良好的行为习惯,催生社会文明。从具体的做法来讲,“垃圾桶阵”虽然达到了预设目标,却不具备可复制性和推广意义。毕竟,让垃圾桶“成群结队”的成本确实太高,没有多少地方愿意承担、能够支付。
人们通常将环境保护问题看成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这固然没错,但是当我们看到了这种关系背后的知识问题和权利关系,环境保护才会进入社会学的分析视角。设置“垃圾桶阵”固然是企业负责人的权利,但是由于社会治理知识的短板与不足,让企业花了“冤枉钱”。
工厂门前的道路属于社会道路,如果企业负责人放任不管,难免会陷入“公地的悲剧”。在工具理性大行其道的当下,企业负责人能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以催生社会文明为己任,确实难能可贵。面对“垃圾桶阵”,我们不能进行情绪性地批评和指责,不分青红皂白地进行“棒杀”,而是要从呵护公益精神的角度出发,对企业负责人的行为给予应有的肯定。
培育市民良好习惯、催生社会文明既是一个态度问题,也是一个技术问题。“垃圾桶阵”既让我们见识了企业负责人热心公益的态度,也让我们看到了民间力量在社会治理的短板与不足。“垃圾桶阵”作为一面镜子,个中的得与失,值得反思和借鉴——只有在事前多一些社会调查、多吸纳过往行人的意见,公益行为才会减少失误和偏差,更有“准头”,更好地惠民、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