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民生-正文
柳 森:当“道德模范”犯了罪……
//www.workercn.cn2014-08-15来源: 解放日报
分享到:更多

  10年前,时年19岁的上海姑娘何涛,与来自安徽六安、来沪务工的小伙侯灿相识相恋。第二年,一次意外的车祸不期而至。面对突然半身瘫痪了的侯灿,还有早前半身偏瘫在家的婆婆,何涛选择了不离不弃、守护在旁。当她的事迹被广泛传播后,她获得了一系列的荣誉。其中最被大家念叨的,就是“全国道德模范”。

  10年后,长年受到妻子照顾的侯灿一直希望能分担一点家庭重担。当他听说《出生医学证明》可以拿到网上售卖后,竟成功说服了在妇幼保健所工作的妻子联合作案。东窗事发,两人双双获罪。据悉,中央文明委已于日前批准撤销何涛的“全国道德模范”称号。此前,其省、市道德模范称号已经被撤销。

  对于一个道德模范的“倒掉”,一时之间众说纷纭。“有罪当罚”并不意外,就事论事也是正常,但群议之中,对道德模范的评选机制全盘否定,并继而对当代道德模范的价值地位,抱以“虚无”之态度,却太过片面,失之极端。

  如果我们是一个对道德有成熟认知的社会,那么我们就应该把任何一个在道德生活上可圈可点的先进首先还原为普通人,而不是随随便便将其拱上道德的神坛。实事求是,把每一个道德故事讲完整,而非一厢情愿地放大,不仅是对事实的尊重,其实也是对人性最起码的尊重。即便当我们的“模范”、“英雄”犯了错甚至犯罪,我们也应该依然坚定地选择实事求是的分析与理性客观的评判。比如,在何涛一例中,我们会花更多精力去了解事情何以至此的真正缘由,而不是在东窗事发时,如180度大转弯般,全然否定何涛此前的所有艰辛和付出。

  换个角度看,承认生活中存在困厄和一些一时难以应对的艰难,承认人面对苦厄时会懦弱会害怕,也是一种价值观上的进步,是我们看到这个世界真实存在的方式的一条重要通道。若能如此,我们对于各种错误行为的判断会慎重些,会愿意花心力去甄别各种恶的轻重及其产生的真正根源。

  至于有人担心,何涛夫妇会不会因为“道德模范”称誉的被取消,面临众多帮扶资源一夜间全部蒸发的困窘,也不是一点都没有道理。如果各种荣誉本事出有因,其来去自然也该按规矩办事。但如果是不照章办事的“跟风取消”,那就跟“跟风过誉”一样不健康,实质上也是一种形式主义,是对正常的评奖机制的亵渎。

  不过,如果我们担心的是何涛夫妇未来能不能得到最起码的社会保障和社会支持,那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作为社会上的生活困难人群,作为一个成熟社会的公民,当他们遇到生活中克服不了的困难时,相应的社会保障和社会支持是否完善,其申领程序是否公正、完备,能否正常运转,这与他们过往是否得到过“道德模范”的荣誉,理应没什么关系吧。甚至,当我们面对一个“犯过罪”的“全国道德模范”,依然能够让他们享有最基本的公民权利,这未尝不是“社会公正”的一个有力“注脚”!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