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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媒体日前爆料称,红十字会通过两份“阴阳合同”,利用“以捐代租”的擦边球,以每年90万元的价格,将名下的救灾仓库出租给一个名为北京中迅誉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司。对此,红十字会总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回应称,红会也要挣钱养活自己的员工。(8月20日《楚天金报》)
红会要挣钱养活员工并没有错,但前提是不能违法违规。红会的备灾仓库是储备灾害发生时急需物资的专用场所,国家为此投入了1亿多元,专项划拨100多亩土地。而按照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4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所以,红会出租救灾仓库不仅涉嫌违法,也有悖于国家建立救灾仓库的初衷。
事实上,早在2011年媒体就曾曝光武汉红十字会违规出租救灾备灾仓库。当时,武汉红十字会负责人表示,会积极配合国土部门调查,按照有关组织程序进行处理,但至今没有公布处理结果。3年后,红十字会总会备灾救灾仓库同样陷入出租漩涡,可见红会方面并未对此引起足够重视。
我国《红十字法》明确规定了红十字会经费的主要来源,包括会费、捐赠款物、动产和不动产收入、政府拨款等。所以,红会将国家投入上亿元建设的救灾仓库违规出租,亟待有关部门介入调查。这其中,有几个问题必须引起足够注意。首先,租金养活了哪些人?据赵白鸽透露,国家财政只解决了救灾中心三分之二的经费,红会才采用“阴阳合同”的形式“以捐代租”。与之形成鲜明反差的是,北京市红十字会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北京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服务中心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仓库租金、维修及员工工资等都是政府拨款。市级救灾中心完全靠财政养活,国家级救灾中心却要自己找食,这正常吗?一年90万元的租金收入,究竟用到了哪里,需要给公众一个真相。
其次,出租有无利益输送。据媒体披露,北京中迅誉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在租下红会救灾仓库后,又以市场价转租给一些物流公司,每年从中牟取数百万元的利润。而这个空手套白狼的“中迅誉华”,还是一个连注册地址都纯属虚构的皮包公司。它究竟有何能耐低价承包下救灾仓库,红会是不懂行情还是另有隐情,值得追问。
此外,根据《红十字法》规定,红十字会的经费使用情况接受人民政府的检查监督。为何一纸并不高明的“阴阳合同”,就能轻易绕过政府监管?
犹记郭美美被起底后,红会官方微博曾呼吁“从这一刻起,请忘记她”。只是,郭美美与红会无关,并不能从根本上帮助红会重塑自身形象。要想挽回公众信任,红会必须拿出实际行动。遗憾的是,“红会出租救灾仓库赚外快”的负面新闻,再一次拉开了红会与公众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