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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民政部主管的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发布《2013年度中国慈善捐助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2013年全国接收国内外社会各界的款物捐赠总额约989.42亿元,比2012年增长21.06%。其中,基金会和慈善会系统接收的捐赠占总额的比例超七成,红会系统接收捐赠32.05亿元,仅占全国总额的3.24%。(9月21日《长沙晚报》)
全国989.42亿元的捐赠总额中,红会接收额仅为32.05亿元,占比不足4%。相较于基金会和慈善会系统超七成的比例,这点捐助的确有点微不足道。而这在种种关乎红会的负面效应铺陈下,对公众而言,又显得理所当然——“仅占4%”的表述,与其说表达了一种不满,倒不如说契合了公众某种心照不宣的期待。
红会自2011年6月以来,始终难以摆脱郭美美带来的负面效应 。后又因“善款未按指定项目使用”、“违规出租救灾仓库”等事件,更让其公信力雪上加霜。而公信力恰恰是公共机构得以运转的基础,红会公信力残缺不全,捐赠人自然不愿意将善款委托给红会,捐赠额减少并不奇怪。但如果就此认为,红会接收捐赠额“仅占4%”是不能饶恕的错误,似乎又失之偏颇。
一方面,红会虽然下设基金会,但作为一个人道主义组织,筹款并不是其主要工作,进行卫生普及与救生训练之类的社会实践才是红会主要职责。诉诸过往,即便在“郭美美”事件之前的2009年和2010年,在声誉没有受到玷污的情况下,红会筹集到的善款也不过占全国总额的7%左右。
另一方面,在慈善渠道越来越多元的慈善生态下,通过红会捐款只是一种普通的路径选择。国家通过逐步放开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登记审批,慈善捐赠有了更多选择。账目透明度更高、自治色彩更浓的民间慈善机构已成为个人大额捐赠的主要流向之一。
是故,红会占比不足4%,不论是对比历史数据还是基于现实考量,都不是一个突兀的问题。过分强调“不足4%”,反而有诛心之嫌。就慈善而言,与其纠结于红会善款的占比,不如将更多的目光转向善款的使用。如果善款躺在账户里睡大觉,或者明珠投暗,数额再多,也不过是对爱心的挥霍,慈善的意义也将被消解。反之,一个组织即便接收的善款很少,如果能用到“刀刃上”,物尽其用,也已经实现了慈善的要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