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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去秋游,没有集体荣誉感,因为我觉得我不是七(2)班的一员,从今往后不需要老师的帮助和教导,有什么事都不会去找老师”。10月29日,中山市小榄镇福兴学校读初一学生晓琳(化名)因未参加学校秋游,被班主任要求写下“断绝师生关系书”,并按下手印。该校吴校长称,秋游是自愿的,涉事教师确有语言不当和操之过急的行为,学校将会对该老师进行严肃处理,并会积极安抚学生。(11月1日《三湘都市报》)
参不参加秋游,由学生自主选择,晓琳因晕车并被要求交纳135元费用等原因,就没报名参加。据晓琳称,班里60多名学生大部分都没有报名参加秋游,不去的同学均被班主任要求写了“断绝师生关系书”。这些学生不参加秋游既没有违反学校的规定,也没有损害集体的利益。那么,这位班主任为何对这些学生如此“无情”,要与学生断绝师生关系呢?
这位老师可能认为,晓琳等学生找借口不参加秋游,是对自己的不尊重,让自己脸面全无。如果不对他们“教训”一下,会让其他学生跟风。以后搞其他什么集体活动,可能因遭到一些学生的抵制而很难搞得起来。如果班上连个活动都组织不起来,老师的威信也就一点也没有了,更谈不上班级的凝聚力了。不但学生不把这个班主任当一回事,而且在别的老师面前也抬不起头来,甚至还会遭到学校的批评等,可能会影响自己的发展。
秋游等集体活动是要向学生收费的。近年来,一些学校通过活动从中谋利的事情经常见诸报端。因此,学生“抵制”这样的活动,学校和老师从中就没有“油水”可捞了。引伸到其他向学生收费的项目上,一些学校的老师十分热情地向学生推荐夏令营、推荐上补习班等等,就能看出其中的端倪。135元秋游费虽然不多,但60个学生就不是小数目,全校数千学生更是一笔很大的数字。但最关键是,这个秋游计划设置是否合理,这个钱用得是否公开透明,“物有所值”?
贪玩是孩子的本性,秋游是学生放松的极好机会。那么为何班上绝大部分学生都不愿意参加呢?学校和老师都应该对此认真的反思一下,看看事件背后到底发生了什么情况?如果不去反思,而是用强迫学生写“断绝关系书”的方式教训学生,阻止这种现象的漫延,想以此显示自己的权威,那就大错特错了。这种做法虽然打着教育大家增强集体荣誉感的幌子,但既不能增强集体荣誉感,反而使学生和学生家长都感到十分失望,增加更大的抵触心理。试想,这样的老师能教好学生吗?家长把孩子交给这样的老师能放心吗?
“断绝师生关系书”,不仅输掉了教师的师德,输掉了教育的根本。这份“断交书”更是对学生人格的侮辱,是对学生受教育权利的侵犯,是一种有悖于法律的行为,已经失去了做老师最起码的底线。既然这位老师要求学生与他断绝师生关系,有关部门还不如顺水推舟,满足他这个心愿,让他与学生做个了断。不然,让他继续留在老师这个岗位上,还不知道要误多少家庭的子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