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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本分。但前不久,南京却开启了“照顾老人可领工资”的养老新模式。(《人民日报》11月13日)
对此,有人提出“照顾自己的父母,政府为何还要给钱”的疑问,有关方面认为,许多特困家庭老人的子女是下岗失业人员,迫于生计,他们必须起早贪黑地在外面打工,让他们在家照顾老人,生活将更加无以为继,因此,解决这些困难老人的养老,出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于政府责无旁贷。
这也是老有所养的现实需要。比如南京,有120多万名老人,8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完全失能的已过半,失能、半失能比例达到了62.4%。98%是居家养老,约需居家养老护理员4.3万人,而目前全市持证上岗的专(兼)职养老护理员只有3000人,养老护理员缺口达4万人。让子女在家照顾生活困难老人,显然可以弥补这一巨大的缺口。
按现在的补贴政策,城镇“三无”、农村“五保”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的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70周岁及以上的计生特扶老人;百岁老人等“五类老人”可以申请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子女婿媳愿意在家照顾这五类老人,每月可领取政府发给的300元或者400元的“补助工资”。相比于他们中的一些人在外面辛苦打工每月也就挣个一两千块钱,除去交通、吃饭等成本,最后实际上没剩多少,这份工资,还是实实在在的。
“聘用”子女照顾老人,可以让老人得到更好的照顾。即便是专业的家政服务人员,可能也不会比老人家属的照料更细致周到和贴心,因为这里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亲情。而老年人也更渴望与子女共同居住。把老人的子女们也纳入到养老护理员队伍中来,实现了失能老人家庭养老与解决子女家庭经济负担双受益的效果,不仅降低了养老成本,还能满足老人的生活和心理需求。
解决养老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政府理应起到主导的作用。南京开启“照顾老人可领工资”的养老新模式化解养老难题,又为子女创造了尽孝心的条件,使老有所养逐渐落到实处,这种做法值得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