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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不仅需要制度规范,也需要融入“技术视角”。只有二者结合,明知故犯的轻微失范行为才会越来越少
近日,浙江温州一些路口装上了“斑马线智能护栏”,当红灯亮起,栏杆自动降下,阻止行人横穿马路;当绿灯亮起,栏杆自动上升放行。据报道,还有其他一些地方也安装了“斑马线智能护栏”。
在日常生活中,存在着量大、面广的轻微失范行为,实施者并非有目的、有计划地去破坏社会规范,许多情况下就是为了贪图省事、方便,从节省时间、体力等成本考虑试图走捷径。但是,看似无关紧要的闯红灯、随意穿越护栏等行为,却隐伏着巨大的安全风险。
为了实现对闯红灯的有效治理,许多地方可谓新意迭出。不论是北京市交管部门实行的“闯红灯罚款”,还是长沙市公安部门开展的“体验式举牌宣传”,抑或武汉城管部门推出的“文明接力”,都试图通过提高违规成本的方式,将外部控制力和自我约束有机结合起来,从而催生社会文明。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然而这几种做法都没有对行人形成强烈的、普遍的、持久的行为感召力,难以从根本上实现出行者价值观念的转变与更新。在利益主体多元化、价值观念多样化的当下,遵守规范的美德如果没有遵守规范的利益的支持,这种规范的道德价值是脆弱的,在执行的过程中就可能大打折扣甚至流于形式。
社会治理不仅需要制度规范,也需要融入“技术视角”。在闯红灯已经成为一种见怪不怪的常态甚至成为约定俗成、心照不宣的“潜规则”的格局下,“斑马线护栏”通过技术手段,既建立了一道有形的护栏,又建立了一道无形的“心墙”,时刻提醒和警示我们:闯红灯看似便利,实际上却是风险漠视的产物。
“斑马线护栏”可能不是最佳的选择,但其样本价值依然不容忽视。只有将制度规范和技术支持有机结合,明知故犯的轻微失范行为才会越来越少。在交通安全日益受重视的今天,转型的压力,创新的挑战,考验着社会治理者。变“单向管理”为“合作共治”,提高社会治理的技术含量,公共生活才会更有安全、更有品质、更有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