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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武汉读书的大三女生周小芳,家境不好,为给弟弟治白血病,花完了借来的和社会捐助的38万元。为了筹措近百万元的医疗费,周小芳和父亲守在医院附近的菜场售卖红薯。这两天,这则“女大学生卖红薯为弟治病”的新闻,引起了人们的关注(11月30日《华商报》)。
在为姐弟之情点赞的同时,也有人提出了炒作的质疑。原因是面对近百万元的医疗费,靠卖红薯挣来,几乎天方夜谭。但不管如何,周小芳能和家人一起,选择坚强面对弟弟的病患,而且这是穷尽努力后的选择,即便炒作,也值得理解和同情。
炒作有很多种,性质和境界各不相同。有些炒作,纯为一己之私、谋求不劳而获,背弃良知道义、不惜欺骗社会,手段极其下作、影响极其恶劣,当然应该坚决抵制。比如有些网络炒手,进行的无底线炒作,就应该鄙弃。还有些炒作,是在进行种种努力之后的无奈选择,有着不得已的原因,透露着亲情人情,有时不仅无碍他人利益,反而增进社会温度,自然应该得到宽容。“卖红薯为弟治病”就是如此,不必过度关注、异样关注周小芳。
在“卖红薯救弟”中,如果女大学生不是主角,谁才应该是主角?这指向了医疗保障制度。有人讲,面对白血病这样的大病,虽然基本医疗保险难以满足,但不是还有大病保险吗?是的,国家六部委在2012年出台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今年初,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尚未开展大病保险试点的省份,在2014年6月底前启动试点工作。各地也纷纷解民之忧,推动了大病保险工作。
但是,大病医保是有要求的,不是所有的病、人、药,都能被纳入。2012年公布的指导意见,将儿童白血病纳入保障范围,但政策只针对14周岁以下的儿童,对于14到18岁的未成年人,却出现了政策断层。而周小芳的弟弟,正处于14到18岁之间。即便享有大病医保,也会面临“大药之痛”。比如说,规定更多强调基本治疗,一些价格高、有效果、医生指定用的药,却在报销之外。而且,大病医保只是大部分报销。《黄冈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就明确,2013年全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为,“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0%。”对于许多家庭来说,30%也是无法承担之重。
由是来看,大病医保才是“卖红薯救弟”的主角。大病医保对于减轻公众大病负担,缓解大病致贫返贫,发挥了重大作用。鉴于现实的复杂性,大病医保还应该继续“扩容提质”,既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把更多的病、更多的人、更多的药纳入其中。与此同时,发挥商业保险和社会救助的作用,三条腿走路,才会避免极致式求助带来的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