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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两起“微博直播自杀”事件,一条年轻的生命,给刺骨寒冬更添一丝悲凉。
11月30日,一名四川网友连发多条微博,并配发安眠药、炭火盆图片,疑似正在自杀。后经当地警方证实,该男子因情自杀,经抢救无效死亡。
12月1日,山西大同一位网友在个人微博称,要割腕自杀,后被警方解救。
“一岁春回即一死,为君零落终如此”。每个自杀者都有各自“活不下去”的原因。对于这两起事件,可能更多人想到的是两个问题:为什么自杀还要微博直播?为什么这么多人关注转发,自杀者还会失去生命?但我认为,更应关注的还是自杀背后的“维特效应”。
“维特效应”一词源自《少年维特之烦恼》,德国大文豪歌德在其中详尽描摹主人公饮弹自尽的细节,引发了欧洲年轻读者的模仿维特自杀的风潮。
这些年来,类似于“维特效应”这样的悲剧接连发生,教训深刻:例如,扶倒地老人被讹,只是小概率事件,但自南京彭宇案后,各地都出现了“地方版”,再如;为报复社会制造公交爆炸、砍杀小学生等事件;又如富士康的“11连跳”,想起来就让人胆寒。,随着微博、微信等自媒体的兴起,网络直播自杀事件不断发生,其中有真有假,但遗憾的是,这两起微博直播自杀事件都是真实的。舆论宣传应小心这种“反面示范作用”。
作为媒体,不应只关注直播自杀所带来的轰动效应,更应思考的是对整个社会的影响;又如,影视剧、小说中更不应对自杀、杀人这类极端事件过分渲染和描述,引得“想不开”的人效仿。
从心理学角度分析,自杀的过度渲染,对一些有自杀倾向的人来说是危险暗示,特别是对有相似处境的人群影响更大。其实,我们并不缺乏对负面社会事件的了解和原因剖析,但缺乏一种满足传播中的人文关怀和负责任的引导。
说到这里,笔者又想起学者石勇有一句话,“一心求死的人,已对这个世界无话可说,既不希望有人看到,也不想看到别人。他如果‘直播自杀’,说明他即使求死的想法很强烈,仍想和这个世界打交道,也即仍有生的留恋。”所以,排除一些刻意炒作者,许多直播自杀的人其实目的只有一个,让自己得到更多的关爱。
那么再看有些网友,在自杀身亡的小宇通过微博直播自杀的过程中,相比大部分网友的苦心劝说与积极救助,一些网友表现出的却是起哄,甚至把悲剧已当成“娱乐盛宴”。“忍不住哈哈”、“老板、加20串肉串”、“快点,等不及了”说这些话的人,你们何等冷漠?
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亚历山大”的时代,要想生存除了基本的生存技能,还要有成熟的心理承受能力、自我调适能力,和在绝望时活下去的勇气和信心。生命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不能重新回放,在最困难的时期:活着就有希望,活着就有机会。但愿,“维特效应”的自杀悲剧不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