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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也是法治的终极力量所在。乘着十八届四中全会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浪潮,内蒙古“呼格吉勒图重审案”迎来转机。今天上午,内蒙古高院向呼格吉勒图父母送达了呼格吉勒图案再审判决书,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被宣布无罪。
每一起冤假错案,都是社会肌体上的一道创伤,更给当事人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和痛楚。回看“呼格吉勒图奸杀案”,案件仅耗时61天时间就走完了全部程序,不仅相关证据存有大量疑点,呼格吉勒图的基本诉讼权利也没有得到保证,9年后“一案两凶”的出现,让案件结论更加经不起推敲。可就是这样,案件复核复审却在8年时间里止步不前。今天呼格吉勒图沉冤昭雪,法治正义的阳光终于穿透黑暗阴霾。
正义远不只一个再审判决书那么简单。我们应当反思,是什么制度漏洞造成了当初的冤案,又有什么非制度力量在不断阻碍正义的复归?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年凭借呼格吉勒图案获嘉奖提拔的那些公检法官员,是否会得到法治的正义审判,考验着法治的成色,也关乎呼格吉勒图案最终正义的实现。我们期待相关追责能够尽快到来。
从河南李怀亮案,到浙江张氏叔侄强奸冤案,再到呼格吉勒图冤案,冤假错案背后存在的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有罪推定问题,部分司法工作者办案能力不强、公正司法责任感不足的问题,领导插手、以言代法等干预司法问题,依然是我们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正视的现实困境。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用制度铲除错案滋生的土壤,让公正司法、严格司法不再沦为儿戏,让司法纠错机制不再徒有其表,我们才能汲取推动法治前进的最大力量,让法治成为社会依赖、国家信仰。
对全社会而言,这无疑是法治观念的又一次普及。正义爬坡过坎的进程虽然漫长而艰难,但正义的结果必然降临。虽然从理论上说,冤假错案在任何国家都在所难免,司法误伤不可能零发生。但是,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不断追求司法进步,让法治的各个环节都有效运转起来,这是时代重托,我们责无旁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