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民生-正文
钱夙伟:“网上卖铊”让人不寒而栗
//www.workercn.cn2014-12-25来源: 长江日报
分享到:更多

  日前,发生在安徽省临泉县一家六口人铊中毒事件再次让“铊”进入公众视线。当事人怀疑夜里有人闯入厨房在饭菜里下毒,当地多部门已成立联合处置小组展开调查。(12月24日《南方都市报》)

  剧毒化学品管理失范造成的危害,显然并不比枪支小。从1994年的清华大学学生朱令,2007年的中国矿业大学学生和汕头亿万富翁,到2010年的东莞女工,2012年的安庆女子投毒案,再到如今一家六口的悲剧,20年时间,全国发生数十起铊中毒事件。

  让人不寒而栗的是,直至今天,铊仍然可以和其他物品一样,“零距离”地与人们“面对面”。网上搜索,可以轻松找到镉、铊等有毒元素。快递管理的漏洞,更是为剧毒化学用品肆意流向市场提供了方便。

  本来,依照公安部《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剧毒化学品有着极其严格的管理。据规定,省级公安机关对核发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和公路运输通行证应当建立计算机数据库,包括证件编号、购买企业、运输企业、运输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员、剧毒化学品品名和数量、目的地、始发地、行驶路线等内容。实际上,对于铊之类的化学毒品,有着治安管理处罚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的“围追堵截”,但因为大多形同虚设,乃至屡次流向“法外之地”,中毒案件自然而然就会层出不穷。

  显然,如果相关法规和制度落到实处,剧毒化学品管理完全可以规范而有序。对公开售卖进行违法追责,对剧毒化学品生产厂家有严格的剧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网店的剧毒化学品也无从而来,而如果剧毒化学品的运输必须按规定报批并办理相应证件,也绝不可能由快递公司承运,也就是各个环节都未各司其职就必然导致剧毒物品的随意流动。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