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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刚刚到来,北方和南方的火灾就震惊了舆论,追问声此伏彼起。
其实,火灾,岂止是火灾!
1月3日云南的一场大火,让已有600多年历史的大理州巍山县南诏镇的拱辰楼化为灰烬,而仅仅一年时间,云南的古城古镇已经多次大火冲天,再往前,湖南凤凰古城、贵州黔东南古老苗寨侗寨的火光,我们也记忆犹新。“毁于一旦”“火烧连城”,似乎正在与弥足珍贵的古建筑联系在一起。眼看着历史文化遗产被大火无情吞噬,全国各地都心急如焚,但事故还是一再发生,而且每次事故都是“不慎”“不当”所致,更令舆论难以接受。
记得很多年前,一位老领导的上级部门有意请他去执掌一家文物保护单位,但被他断然谢绝。事后听他说,这种职务可不是人人都可以担当的,或许一场大火就让你成了千古罪人。他的话确实很有道理,火灾是古建筑的克星,对古建筑而言,什么都不如大火那么致命,当然,还有那种蓄意的拆除。
对古建筑采用“活”的保护方法,也就是说在使用中维护、保护,已经成为近些年的通用方式,比如作为博物馆在其中陈列文物,比如由居住者、使用者担当起维护和保管的责任。实际上,在许多国家,一些古建筑还可以由机关边使用边保护,使用的同时对外开放。事实证明,这种方式比那种将古建筑当作死建筑、干脆封闭起来的要强很多。北京“铁一号”大门里的灰楼建筑就是文物,但长期被死死关闭,既不开放参观,也无人整理维护,如冷宫一般,毫无生气,这种保护不但是对重要文物的浪费,也是对历史记忆的轻视。然而,一如过去的很多事物那样,一统就死、一放就乱,成了一种难以改变的现象。古建筑一旦被使用,文物部门往往就放松了监管,而使用者也常常视经济利益为首要,以赚钱为主,文物的价值和作用反倒成了摆设。
古建筑都是历经上百年上千年的历史文物,过去的防护条件,尤其是防火救火设施远不及现在,可他们却没有丧失于过去,反而葬身于当今,这不能不令人叹息。仅从这一点看,许多管理者和使用者对古建筑的尊重和珍惜之情就大不如前人。因此,当管理部门批准使用古建筑时,当那些古城古镇被允许经营时,对使用者的考量最为重要,考核不是看他们的经商能力和赚钱本事,也不是看他们能交税多少,而应当首先看他们具备多少文物保护知识,看他们对文物的爱心如何。宁肯少挣钱,宁可政府补贴,也不能见利忘义,因为这些文物本来就很珍稀,而且不可再生,一旦毁灭,再用多少钱、再如何后悔,都无济于事。
20多年前,解承强作曲的《丹顶鹤的故事》经朱哲琴演唱后,传遍大江南北,这是一个真实的爱心故事。在我们的周围,从来就不乏爱心人士,他们对动物、对自然、对文化的爱心是无私的、真诚的,有时甚至能舍弃生命。社会的公益事业,生态和文化的保护事业,最需要他们的加入。目前,我们最需要的就是培育千千万万拥有文物保护知识、充满爱心的志愿者,依靠他们承担起日常保护文物的重任,而不要总想着如何以商养文。
火灾以后,不只是表彰英雄、计算损失、追究责任人,还需要从保护机制、思维方式、社会习惯、防范意识中深刻反思,寻找原因,改变那些带有隐患的做法,这样才能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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