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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的恶行或者只是恶习,虽只存在于少数人中,却会破坏总体的公平秩序,不能无视。
媒体报道,浙江金华一老人因为与公交司机的冲突而在公交车上引燃爆炸物,幸未造成伤亡,老人被控制后移送司法机关。
在这条新闻的下面,网络跟帖一如既往的激烈,更有不少网友一边倒地把矛头指向了老人。很早之前南方某家周刊文章中提出的观点“坏人变老了”又再一次被引用。意思是说当年红卫兵那一代无法无天的人现在差不多正好进入到六七十岁的老年阶段,于是就把当年的一些恶习带到了本应该淡定宽容的老年生活中,变成了倚老卖老为老不尊。
这种说法有没有道理,需要更深入地讨论。但是在这个新闻中,如果稍微仔细一点看的话,就应该注意到,上前制止并最终控制住引爆者的,同样是两位老人。在这一事件中,引发公共危害的和挺身而出维护公共安全的,同样都是老人,而且正义的一方以二比一获得优势,这已经说明了任何时候,都不应该把一种概念性的帽子轻易地扣在别人头上。
回到这个事件本身,这两年,因为乘坐公交车产生矛盾而针对公交司机的攻击行为确实发生了好几起了,这种行为的危害极大,其示范效应更是恶劣。这次到了爆炸物阶段,已经基本升级到了极致了。
无论是坐过了站,还是没等人,或者公交司机态度不好,都是很小的事情,发展到口角也就罢了,做出肢体攻击,已经违法,而在公交行驶中做出攻击,更是一种涉及严重危害周围人生命安全的行为。类似的摩擦出现,除了我们常说的,社会转型期人们的一种急躁和戾气,需要做深入细致的社会梳理和调解工作,结合精神文明建设慢慢改变之外,也跟我们现在在司法的细节层面设计不完善、手段不完备有关。
根据我们的生活经验,很多生活中碰到的一般性摩擦,上升不到严重违法的阶段,即使报警,因为没有相关的一些细则,警方也往往不好处理,一般都是以调解或者批评教育为主,这样的处理,有助于减少人民内部矛盾,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确实是适当的,但是如果遇到少数比较过分的人,就有了问题,为小恶而得不到惩罚,就等于纵容其再犯。在之前的几次乘客攻击公交司机的新闻之后,我一直在注意,想看到对这些攻击者的处罚结果,但可惜,不知道是因为警方没有处理,还是媒体对结果不感兴趣,都没有跟进的报道,这样的结果很让人遗憾。
想起一个朋友的故事,他在美国上学的时候,几个人租了一个很便宜的老房子,结果没几个月就被邻居老太太告了,因为他们从南美旅游带回来的花草从自家草坪蔓延到了老太太家,法庭当庭宣判,要求他们每周给老太太除草两次,连续三个月。
当年北京奥运会推行排队的时候,除了文明宣传以外,很重要的一个举措就是有纠察员随时制止插队者。小小的恶行或者只是恶习,虽只存在于少数人中,却会破坏总体的公平秩序,不能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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