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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童:少些条框巨奖才有意义
//www.workercn.cn2015-01-22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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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报重大食品、药品隐患、举报“黑窝点”“黑作坊”,最高或可获得30万元奖励。但近日记者获悉,重赏之下并没有出现太多的“勇夫”,去年福建福州举报奖金一分钱都未发放出去(1月21日《东南快报》)。

  现实语境下,举报需要勇气,而举报准确亦非易事。由此而论,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全年接获的数百件投诉举报件中,仅有25件得到立案调查,要说也符合常情,且还称得上是激励社会监管的可喜成绩了。诚然,这种可喜表现和态势的背后,有的或是纯粹出于公心的见义勇为,但也不必讳言,其中的一些举报人,或多或少是存有一定领奖期许的。那么,不算太短的一年时间里,只有巨奖之诱惑,却无一人真正受益,这样的举报有奖,还有多少的激励人之效?

  看起来,有关部门称“没有一件投诉举报件符合奖励办法”,可说是依规办事。按照《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规定,举报奖励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举报内容事先未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掌握;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并已依法作出处理。依我之见,以上三条针对“举报有奖”的条条框框,的确有点坐而论道,将举报环境想得太理想化了;若是严格照此施行,莫说巨奖疑似画饼,小奖也实非易得之物。

  举报少些框框,巨奖才有意义。从举报有奖落实和发放的极为不易,至少要善于反省、快做革新,别让这种激励机制,越来越被公众打下有名无实的不佳烙印。譬如,针对时下实名举报外泄的实际隐忧,利用网络工具进行举报和事后验证,同样应该成为获得这些奖励的可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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