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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蓉:让环保意识成为内心追求
//www.workercn.cn2015-02-06来源: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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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西南宁出台地方条例,明确了对87条不文明行为的惩戒办法。比如,乱扔垃圾累计达20次的个人,不仅要缴纳高额罚款,还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影响评先评优、升迁调动,甚至影响申请保障房。

  对破坏环境的行为予以重罚在很多国家已有先例,日本、新加坡不仅会对乱丢垃圾的个人处以高额罚款,甚至会给予拘禁等刑事处罚。由高昂违法成本形成的震慑力对个人环保意识的形成是有益的,从这个角度说,南宁的确迈出了重要一步,值得肯定。但同时也要看到,乱丢垃圾是一种随机行为,会给执法带来很大难度,如何取证、执法人员是否配备充足、执法人员身份怎样认定,都拷问着新规的可操作性。可以说,能否成功解决上述细节问题,将直接决定着相关条例能否最终见到成效。

  全社会环保意识的养成与提高不是朝夕之间的事,既需要以惩罚为戒,更需要通过平时的宣传教育“春风化雨”,校园教育、社会宣教、媒介宣传等都是应该被提倡和推广的做法。学校、媒体和相关社会力量,也理应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环保意识的形成,教育是基础。教育要从少年儿童抓起,将“保护环境,从我做起”列入启蒙教育范畴,有利于每个人将保护环境变成“穿衣吃饭”一样的生活习惯。因此,学校教育应采用更加有效的手段,进一步突出保护环境的重要意义。作为社会教育的重要载体,媒体则要担负起舆论引导的责任,加强对保护环境的鼓励倡导、对破坏环境行为的批评监督,新兴的互联网媒体更是要在帮助大众树立正确的环保观上发挥重要作用。当保护环境成为大众普遍的内在遵循、当人们意识到环境与个人生活与生存息息相关时,就会自觉自愿行动起来,也可大幅降低政府管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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