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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支架,到底是“救命神器”,还是“过度使用”?据新华社报道,广州市民钟女士的父亲70岁时突然感到有点胸闷胸痛,自以为是冠心病,到广东某地级市医院的内科问诊,医生二话不说就上器械检查,结论是“血管狭窄”,“会不会突发意外很难说”,医嘱立即做安装心脏支架的介入手术。钟女士思疑再三,决定带父亲到广州找专家看看。没想广州医生的治疗结论和方案完全不同:70岁的人,哪个的血管不窄一点?老人的症状就是普通的胃食道反流,胸闷的时候喝杯热牛奶就好了。
像滥用抗生素一样,滥用心脏支架并非新闻。北大人民医院心血管病研究所所长胡大一,在一次学术会议上痛斥,滥用心脏支架问题已相当严重,12%的患者被过度治疗,38%的支架属于可放可不放,“支架的植入数量没有硬性标准,亟待规范。”与国际惯例相比,我们心脏支架使用比例确实过高,国际上放支架和做搭桥手术比例是7:1到8:1,我国则高达15:1.2000年我国心脏介入手术的数量仅为2万例,而到了2011年达到了40.8万例,十年增长20倍,实在惊人。
应该说,相比于搭桥技术,使用心脏支架确实好处明显,但代价昂贵——支架虽小(直径只有2到4毫米,重量不足万分之一克),价格却很高,一个小小的心脏支架,从出厂价的几千元,到患者手里1至2万元。有的患者动辄被装上数个乃至十多个支架,确实难以承受。更可怕的是,如果不该装支架却装了支架,必然对康复效果适得其反。媒体曾披露一个案例,内蒙古赤峰市一患者因冠心病,体内被一次性植入9个心脏支架,术后症状非但没有减轻,反而日趋严重。
据业内人士透露,“心脏支架放进去了就取不出来,而且有再堵的风险,做得越多堵的几率就越高。”问题是,医生建议患者装,患者怎敢拒绝?当然,在装支架前,医院和医生一定充分征求患者意愿,甚至还要求患者签署相关协议,但一些时候医生总是有意无意地暗示该装。囿于信息不对称,最关键是患者缺乏专业医学知识,往往只能选择装支架。
诚如胡大一认为,心脏支架之所以被滥用,和医生的积极举荐有直接关系。医生为何积极举荐?非三言两语所能述清,但不排除利益使然。每安装一个心脏支架,医生就能吃到相应比例的回扣。有记者调查发现,普遍回扣在10%—15%之间,“如果以3万为例的话,一个医生植入一个心脏支架的话可能就在两三千块钱的这样一个回报。”无利不起早,有了这种畸高的利益驱动,难怪一些医生撺掇患者装支架。
滥用心脏支架,肥了少数医生,撑起了少数人的暴发路,却让患者身体受损、钱包受伤,同时也使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出现了可怕的浪费和流失。换言之,一些医生为赚黑心钱,不只是把患者当成唐僧肉,还涉嫌侵吞国家财产。对“小病大治、大病久治”等过度医疗现象必须零容忍;对医生滥用心脏支架必须采取有效手段遏制。
遏制滥用支架现象并不容易。原因就在于,在“必要”和“过度”之间,并没有具体的规则约束。是不是过度,谁说了算?万一该装没装,谁来承担责任?有医生坦言,心脏搭桥手术的死亡率依然很高,医生怕出现死亡病例,一是自己心理上有极大的阴影,二是也极易引发医疗纠纷,因此会建议患者装支架。而且也该承认,有的患者确需装支架,如果他们听信传言拒绝装支架,对自身健康势必不利。
基于此,为遏制滥用支架现象,还需遵循专业之道。是否装支架,应建立具体的规范,应经过专业人士的公开讨论。还可借鉴外国的一些做法,比如,新加坡医保部门规定,需要放支架的病人,每人最多只能报销3个,如果超过了,不仅医保部门不给报销,并且医生还要向专门委员会陈述理由。此外,应成立独立的专业调查委员会,对患者怀疑被滥用支架应启动调查。最重要的是,对滥用心脏支架的医生应建立问责机制,比如达到一定程度应取消其医师资格。如果医生被证实吃回扣应按受贿惩处。当然,对于医生所在的医院同样不能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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