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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15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张德江在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时提出,要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包括法律监督、工作监督等等。这些监督已经形成强有力的制度安排,无论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还是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无论监督“一府两院”还是进一步提高简政放权“含金量”,这一系列监督不走过场,也不虚张声势,而是实打实,更加追求监督效果。
据统计,过去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常委会围绕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保证法律正确有效实施,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要问题、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共听取审议“一府两院”13个工作报告,检查4部法律实施情况,开展3次专题询问、4项专题调研。这是看得见的监督成绩,也是让民众感受得到的监督成效。
此前,张德江在参加辽宁代表团审议时指出,省长、副省长定期主动到人大汇报工作,是“得分”的事,是增光添彩的事。人大监督不是摆设,不是找茬,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既有监督又有支持,是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这就说明人大监督不是为反对而反对,而是建设性监督,以期推动事情获得解决,让民众成为最大的受益者。
众所周知,如今人大越来越经常运用专题询问和质询,“短兵相接”,面对面、题对题,效果明显,倍受多方称道。比如,去年年底的一场专题询问关于统筹城乡社保体系建设,由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带着几位部长出席。据报道,当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问得直接,政府解答诚恳,充分体现出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
有个细节是,委员们提出社保费率太高,现在把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到2%,初步测算,这个做法每年将减轻企业和员工负担400多亿元。询问绝不是简单客套,解答更不是虚与委蛇,在各自履职过程中推动事情进展,助力公共利益,值得激赏。
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职责,听取审议决算、审计工作、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审查批准2013年中央决算。要求完善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加大专项转移支付清理整合力度,扎紧财政预算管理制度这道篱笆,并责成有关方面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整改、严肃问责。在新预算法已经实施的现实语境中,人大监督越来越严明,这是对国家钱袋子负责,也是不断夯实依法治国的根基。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懈怠;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就能更加彰显制度优势,也让公民更有尊严,更有“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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