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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英团:民间借贷高利贷化亟须制度层面化解
//www.workercn.cn2015-03-19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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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民间借贷,促使经济从靠政府投资的外向拉动,转向靠民间自发投资的内生性增长

  河南南阳崩塌楼市涉10余亿资金,受害者3000余人;湖南娄底一老板自杀引爆百亿借贷挤兑潮,73家企业陷其中;地产商控制P2P平台非法吸储崩盘,涉案金额超9亿……近段时间以来,3年前出现在温州的金融风波,如今在河南、河北、山东、湖南等地上演,民间借贷危机有蔓延之势。

  左邻右舍碰面,都在讨论钱投哪家企业、哪个平台利息高。漫步各个城市的大小街道,一路皆可看到众多租房办公的投资担保公司、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高利贷犹如在刀尖上跳舞。”高利贷是上不得台面的资金流动,本身不受法律保护,一旦击鼓传花的游戏玩不下去,就会像气球一样的破裂,投资人多数会血本无归。风险固然存在,可高昂的利息实在太具诱惑力了。不少地方现在几乎是全民放高利贷,不少公职人员也参与其中。

  尽管民间“高利贷”饱受争议和打击,却在夹缝中顽强的屡禁不绝,这种“存在即合理”离不开现实中的原因。首先,民间高息借贷突破了地域和空间的限制,通过市场这只“无形的手”,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了社会资源的配置;其次,民间高息借贷弥补了正规信贷资金对中小企业支持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的资金紧张。

  眼下,一旦发生因“挤兑”而导致的民间借贷“崩盘”,政府的“坚决打击”大多是扣上“非法集资”的帽子。表面上看,运用法律制裁了相关人员,政府就履行了职责。其实,这是最简单粗暴的处理方式。

  为什么非法集资像打不死的小强,为什么政府“坚决打击”的高利贷转入“地下”会活得“容光焕发”?不还是老百姓手里的闲钱缺少投资渠道,不还是实体企业从金融机构筹集不到周转资金。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显示,有近4%的民营企业的流动资金部分来自高利贷,其中有1%的企业流动资金中25%以上是靠高利贷筹措的。“借新债还旧债,利息越借越高,当企业利润支撑不起高额利息时,必然会出现资金链断裂。”正如一些网友所言,企业吸收的民间资金30%用于投入生产,70%被高额利息吞噬,最终的崩盘是早晚的事。

  当前,一些企业已经将民间借贷作为融资渠道,并通过民间借贷的资金用于各类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解决流动资金、“过桥资金”短缺的难题。据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2013年发布的《银行与家庭金融行为》调查结果显示,我国有33.5%的家庭参与了民间借贷活动,借贷总额达8.6万亿元。这么多的资金游离在合法的监管之外,必然加剧了民间借贷中的金融风险,无论是出借方还是借款方,都会因为民间借贷的不规范性而面临巨大风险。

  另外,与金融机构借贷不同,民间借贷既是一种直接的融资渠道,也是民间投资的一种渠道。让民间借贷尽快阳光化、规范化,不仅能使资金在供需双方实现高效配置,也为经济从靠政府投资的外向拉动,转向靠民间自发投资的内生性增长提供有效的平台。所以,一味地限制和打压效果并不好。政府有为而治的方式应该是,维护金融秩序,规范民间借贷。与其疲于打击“高利贷”,不如在相关制度上有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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