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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日网曝云南一女导游因不满游客消费低而辱骂游客的情况,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3日通报了调查和处理结果,拟对该导游作出吊销导游证的处罚,拟对涉事旅行社作出责令停业整顿的处罚、对旅行社直接负责人处2万元罚款,并将涉事导游及旅行社记入诚信档案且向社会公布。辱骂游客视频曝光后,当事导游陈春艳随即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在与记者的交流中,她一直未曾抬起头来,她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得这么严重。骂人当然不对,但陈春艳表示她也有不少“委屈”。在再三表示懊悔后,她说,视频中展示的只是当时发生的一部分,她也有苦恼。(《京华时报》5月4日)
无论吊销导游证还是停业整顿,都不让人意外。强迫游客消费且出言不逊,这样的导游确实不适合继续担负这项工作,而恶导游背后站着的问题旅行社更是难辞其咎。
不过,陈春艳的委屈也引来热议,有人认为太廉价,也有人同情。无论对她持什么态度,如果能倾听她的无奈并通过剖析其委屈来提出有意义的解决方案,这未尝不是好事。
个案处理有必要上升到整个旅游行业的集体性反思。犹记得新旅游法2013年10月1日施行前夕,就有人欢呼“强制购物”将被终结,因为该法明确规定禁止强制购物,旅游过程中所产生的二次消费将全部以透明的形式转入团费。遗憾的是,强制消费并未绝迹,有的地方甚至改头换面,愈演愈烈。
与此相伴随,新旅游法还剑指零负团费。该法严厉打击旅游市场上存在的零负团费等低价不正当竞争。国家旅游局也曾强调,旅行社以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的价格或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提供旅游服务,而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的,应认定为“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现实情况是,零负团费这两年里仍大行其道。
有道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文首视频中女导游的一段话令人感慨,“我付出了四天的时间,有父母、孩子,如果大家(游客)不消费,对得起你们的良心吗?”也许这是强词夺理,但也流露出一些实情,即该导游确实付出了劳动,但没有收获正常的回报。正如有网友所称,低价团本来就是个坑,出门前你自己算算成本,成本过低的团肯定会带你去购物,商人都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肯定会这边亏那边补。如果大家不贪便宜都不报这样的团,这种团自然就没了。涉事导游素质是不高,但游客是不是也有贪便宜之嫌?
多年来,旅行社、导游强迫游客消费的行为在云南屡屡发生,当地官方屡禁不止。此次涉事恶导游确实令人愤怒,她必须为其言行埋单,但以她为代表的导游群体,又多少令人有些同情。某种程度上甚至也可以说,他们也是受害者,他们选择了一条灰色的谋生路,这固然可鄙,但与旅行社相比,无疑又是弱者。
有导游深有感触地说:“做导游这么多年,我不得不说,这根本不全是导游的问题,是当地旅游业的变态畸形发展所致。其实很多景点就是大购物店,景中店已经成为很多地方旅游业的常态!我不是个合格的导游,我赚不来那个黑心钱,只求行业现状能改变……”不管是不是为其同行辩解,这起码补充和还原了一些背景。对恶导游不止于挞伐,并非妇人之仁,改变旅游业存在的积弊,才是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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