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西流:监护精神病人应彰显国家责任
//www.workercn.cn2015-05-19来源: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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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洛川两岁儿童被一名有精神病史的男子殴打的事件,使得人们再次关注到精神病人的生存现状。2011年,我国重症精神病人已超过1600万,住院治疗的不超过12万。想把1600万这个庞大群体关到“笼子”里,对个体家庭来说,无疑是不能承受之重。(5月18日《华商报》)
本案的发生,缘于家庭监护责任的缺失和亲情的冷漠,更缘于政府干预机制的缺位和强制治疗的滞后。可以说,患者的痛苦、家庭的痛苦、社会的稳定,精神病患者得不到治疗和救助,已经形成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每年由精神病人引发的刑事案达1万起以上。暴力行为与精神疾病之间存在着特殊联系。而我国的精神病患者中只有20%就医,另外80%因各种原因流散到社会中。
针对一些地方出现的重性精神病人肇事肇祸问题,原卫生部曾表示,国家将提高重性精神病人治疗率,减少肇事肇祸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由此表明,对精神病人的关注,终于在不断发生的精神病人频酿社会惨剧背景下,以国家的高度进入公共层面。然而,从现实情况来看,效果还不尽如人意,地方政府在对精神病人的监管和治疗上还欠债不少,尤其在预防、治疗和康复不同层次的纵向衔接方面,缺少有效的机制和措施。
事实上,国家是精神病人的最佳监护者。对精神病人的呵护,不仅是对这一群体的关照,更是对所有人的关照。因此,政府将监护和诊治精神病人的责任担当起来,不能任由大量精神病人“自生自灭”,尤其是不能让那些重性病患者散落人间,仿佛一颗颗随时爆炸的炸弹,要么伤害他人,要么毁灭自己。当然,监护精神病人,并不是对他们实行“严防死守”,而是对他们进行有效的管理、医治和服务。
编辑: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