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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是第二十五次全国助残日,媒体报道,多地举办了庆祝第二十五次“全国助残日”活动,有走访慰问、助残惠残、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
笔者关注一个细节,在助残日的报道上,很多网站、媒体的报道都使用了“庆祝”二字。
不是记者要“庆祝”,而是部门要“庆祝”。各地的活动都是部门组织的,是他们在各类活动现场拉出了“庆祝”的条幅,记者的报道只是对现场和横幅的描述而已。可是,助残日是需要“庆祝”的吗?不是什么样的节日都可以拿来“庆祝”的。中秋可以“庆祝”,春节可以“庆祝”,记者节、护士节、教师节都可以去热闹的“庆祝”。而有些节日是不能“庆祝”的。比如说盲人节、残疾人节。这样的节日都是不适合“庆祝”的。正如我们在9月3日放假一天一样,是为了牢记那段屈辱的历史,到时候难不成也要拉上“庆祝”的大红条幅?
虽然,给助残日加上了“庆祝”两个字,也许是无心之举,也许是出于善意。可是通过各地“庆祝”全国助残日的细节,我们可以看出那种形式主义的心态。事实上,从各地的活动中,我们已然看到了“庆祝”的意味。很多地方都举行了“庆祝全国助残日文艺晚会”。有的载歌载舞,有的笑逐颜开,有的敲锣打鼓,有的让残疾人走上舞台。
当残疾人艰难走上舞台只为领到一袋面粉的时候;当残疾人面对麦克风说出“感谢关心”的时候。不知道活动的主办方是不是能够感知他们笑脸背后的哭泣?想起一则一直让我耿耿于怀的媒体报道。两年前,银川一家图书馆在盲人节的时候举办了一场晚会,邀请很多盲人来欣赏节目。而这台节目中仅仅舞蹈就占据了很大比重。试问,盲人朋友能够欣赏歌曲,能够看见舞蹈吗?更为奇怪的是,一个地方还组织了“盲人游西湖”活动,这样的活动,盲人感知的真会是幸福吗?
全国助残日是一个帮助残疾人的节日。在这一天里,有关部门关爱他们是需要的。但是,更应该让活动更具有人性化。送些食物何必非要他们登上舞台?搞些慰问何必非要彩旗飘飞?送上几本书籍何必非要敲锣打鼓?表示感谢何必非要面对麦克风?
再说了,更应该把这种排山倒海的关怀放在日常工作中,把制作彩旗、条幅的钱节省下来给残疾人更多实惠。全国助残日不是春节,别老是“庆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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