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民生-正文
马 蔺:“拴住”烈犬最终要靠法
//www.workercn.cn2015-05-19来源: 检察日报
分享到:更多

  近日,四川成都一位母亲带儿子路经某公园时,一条体型较大的黄色狼狗向母子二人扑来。母亲用身体紧紧护住年仅两岁的儿子,任凭狼狗撕咬。随后,恶犬被闻讯赶来的好心人驱走,母亲被紧急送入医院救治。

  恶犬伤人的事件近期屡被媒体报道,已经不算是什么新闻了。目前,在各地都有对犬类管理的规定,然而对烈性犬伤人处罚措施力度明显不足。在有的地方,处罚金额很低,有的地方最高处罚仅有200元。处罚只是手段,并不是目的。但如果处罚力度不够,就引不起足够的警醒,也就达不到应有的目的。

  俗话说,打狗还要看主人。要管住烈犬,管住犬的主人才是关键。如果加大了对犬主人的处罚力度,那威慑力就会相应得到提高。法律管住了人,烈犬还能任性而为吗?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