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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物质水、纯净水、弱碱性水、山泉水、富氧水……市场上名目繁多的瓶装水,不能再任性地取名了。从5月24日开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开始实施,其中规定,包装饮用水名称应当真实、科学,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种或若干种成分来命名。这意味着众多“概念水”将退出市场。
简简单单一瓶水,却由于商家给它贴上了五花八门的标签,令消费者无所适从。或许,市场上饮用水类别、品种的千差万别,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食品科技的进步,以及商家在开发新产品方面的创新努力。同时在客观上,也迎合了当下一些消费者对于高品质生活的诉求。但是,绝大多数自我标榜有着神奇功效的“概念水”,真的就名副其实吗?
就常识来说,人们喝水的目的,无非是满足生理需要而补充水分。如果说要补充矿物质或微量元素,那也主要是通过食物。然而商家的“本事”,则在于通过炒概念、玩噱头,人为地生造出特定的需求来,而这样的市场细分,牟利是重要目的。令人们困惑不解的饮用水市场,即是如此。
据统计,中国高端水品牌已突破100个,但总市场份额仅在10%至15%之间。市场竞争的激烈,迫使各商家以所谓差异化营销来赢得消费者,说白了就是玩概念。比如说,矿物质水和矿泉水名称很相似,其实则是两码事。矿物质水其实就是加入了矿物质添加剂的水,添加这些矿物质就可调节口味,它跟采用地下深处自然涌出、未受污染的矿泉水并不是一回事。商家有意无意地混淆二者的区别,无疑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蒙蔽。矿物质水如此,更莫说其他更多以玄虚的名头忽悠消费者的“概念水”了。
包装饮用水新国标的实施,其积极现实意义是明显的。除了天然矿泉水有另行的国家标准外,将市场上的包装水只区分为饮用纯净水和其他饮用水两类,或将终结市场无序竞争的概念大战。显然,这种简明扼要的区分,更有助于规范饮用水的命名和分类,促使该市场领域的竞争回归常态。一个有序、公正的市场环境,应当是各市场主体本着诚信经营的原则,以过硬的产品质量打天下,而不是耍花枪、玩噱头。看似标新立异的概念,归根结底是不能当水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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