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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这些年下来,整个社会的医患关系正在得到艰难的修复,但一次血淋淋的伤害就很可能让双方关系“一夜回到解放前”
最高人民法院5月26日通报,去年一年全国共审结暴力杀医、伤医等犯罪案件155件,并表态: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
有人说,杀医、伤医频现,根源还是在医患矛盾上,想要彻底解决问题,靠重判、严惩怕是还不够。
此话不假,如果医患矛盾不化解,双方心结打不开,一旦出现事故纠纷,所谓的暴力“复仇”剧还会上演。
但法律的惩戒作用决不可忽视。它为医患关系筑起了最后一道防线,也是整个社会的底线。虽是事后追责,但意义深远。依法严惩杀医、伤医凶手,既是纠正某些“人死了还不让闹”“杀医情有可原”的偏颇之论,对社会形成舆论引导作用,也是对医患关系起到保护乃至约束彼此的作用。
医患双方本来有着共同的目标,应当相互信任,并肩与疾病作战。从患者角度要认识到,顽疾的治疗需要一定的疗程,很难一夕之间立刻痊愈,而一旦发生医患矛盾纠纷,应当选择适当渠道理性解决,而绝不能动辄出拳头、动刀子诉诸暴力,否则害人害己。对医疗机构来说,医疗纠纷要早发现、早解决,畅通投诉和纠纷解决渠道,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可喜的是,在化解矛盾上,不少釜底抽薪的机制已经建立。比如破除以药补医,公立医院逐步回归公益的本质,医生不靠卖药做检查挣钱,患者看病不怕被坑,彼此的不信任乃至敌对情绪自然会减少一分。
还比如推进分级诊疗,不再大病小病都扎堆三甲医院,医生给每个患者诊疗的时间大大增加,患者不再排队好几天、看病五分钟,觉得自己受到了重视、得到了关怀,怨言自然就少了。
破坏容易建设难。医改这些年下来,整个社会的医患关系正在得到艰难的修复,但一次血淋淋的伤害就很可能让双方关系“一夜回到解放前”,最终导致医生人人自危、只求平安下班,医疗诊治偏向保守,愿意从事这份职业的人越来越少……这样的代价我们承受不起啊。从这个意义上看,依法严惩伤医杀医更显其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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