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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监管之灯长明,才能防止“捣鬼的黑手”侵蚀民生资源和公共利益
这两天爆出一件新闻:陕西民政部门原本用作建设救灾中心的土地,一部分为本单位的机关干部修建了超规格的经济适用房;建成后的救灾中心综合楼又大半部分“变身”成了酒店。保障老百姓福祉的民生资源就这样悄没声儿地改头换面。奇怪了,怎么说变啥就能变啥呢?
这事儿看上去挺玄妙,细看伎俩也简单,靠的不过是挂羊头卖狗肉,打着为民生的幌子,批下来资金和土地,盖好之后再玩一招“老母鸡变鸭”,房还是那套房,但用途掉了包。
整个过程很像一套魔术:起先台上是个空箱子,灯一灭一亮,再打开里面就能出来个活人。转瞬之间由此变彼,不明就里者以为神奇,其实不过是机关设计。有人这么趣谈魔术的“魔”字:上面一个“麻”字,下面一个“鬼”字,一只手麻痹观众,另一只手在黑箱当中捣鬼。如此而已。
回到新闻事件,麻痹观众的法子其实很拙劣,摆出来一看,荣军养老中心没荣誉军人,仓库没发挥过指定功能,到处是破绽;能瞒天过海,就在于变戏法者不在灯底下。灯光一消失,两眼一抹黑,给了捣鬼者实施障眼法的漏洞和空子。只要从四面八方开着灯,让“魔术”的每一个手法和细节都暴露在灯光下,再想“大变房屋”,恐怕就无处下手了。
守住民生资金、把住民生资源,要靠“灯光”充裕,照亮审批和使用的每一个环节,可问题是,怎样才能保证监管之灯长明不灭呢?民生资金要真正成为“高压线”,这“高压电”又该从何而来?
首先,制度的“铁钳”不能松,审批程序要环环相扣,严防跑冒滴漏。其次,审计的“火眼金睛”不能闭,监管力度要层层加码,特别要加强专项审计,对顶风“闯红线”的,发现一起、严处一起,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再有,社会监督的“紧箍咒”不能摘,群众举报要处处发力,帮助监督者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揪“蛀虫”、打“硕鼠”。
只有合上每一处电闸,才能使监管的“电灯”发出耀眼之光,防止“捣鬼的黑手”再次侵蚀民生资源和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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