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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改革发展的进程中,不断追求“更好”、实现“充分”,事实就必将继续印证,在人权问题上,我们不仅是坦荡的,也是骄傲的
仅仅在30多年前,对于大部分中国人来说,出国旅游还是一件新鲜事。当时从北京出发的国际航班上,没有说汉语的服务员,更无汉语广播,机舱里也几乎看不到中国乘客。如今,每年有超过1亿中国居民出国旅游、考察或访问。今昔对比,令人颇生沧海桑田之叹。
同样让人感慨的,还有人们表达意见的方式。1986年,关于企业破产法的立法讨论曾引起全社会关注,因为涉及国有资产和无数职工的切身利益,人们参与民主立法的热情高涨,有关部门收到30多万封群众来信。如今,随着移动互联时代的来临,5.08亿手机即时通信网民、5亿微信用户不必通过写信、邮寄,便能随时参与讨论国家和社会的各种问题,通过网络表达观点。
梁启超先生有言“成功自是人权贵,创业终由道力强”。改革开放的中国,从优化发展环境,到重视民生问题,再到落实权利保障、健全权力监督,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不断具象化在改革发展的实践中。从发展权利到人身权利,从民主权利到环境权利,人权的内涵不断得到丰富和拓展。去年,全国约1.1亿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政策,农村贫困人口比上年减少1232万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超过95%……前不久公布的《2014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具象生动地诠释了人权的精义。
“夫功之成,非成于成之日,盖必有所由起”。人权是抽象的,问题却是具体的;理想可以高洁如白绢,但付出却一定是汗水如沟壑。人权发展的前提是社会稳定与国家能力,其背后则是党和政府不为噪音所扰、不为窠臼所限的政治定力。“万山磅礴必有主峰,龙衮九章但挚一领。”稳定是“1”,人权是“0”,稳定是国家为人权发展所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产品,有了稳定才有人权发展的无限可能。世界上一些后发国家的动荡与停滞,不断印证着国家自主性与国家治理能力对人权保障的重要性,阐释着国家主权与公民人权的动态关系。“不自强而成功者,天下未之有也”。
举一纲而万目张,“主大计者,必执简以御繁”。正是因为坚持把生存权和发展权作为“首要人权”,我国才能在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少数民族权利,妇女、儿童和老年人权利,残疾人权利以及环境权利,取得全面发展。正是因为咬定生存权和发展权不放松,我国减贫人口自1978年以来达6.6亿,超过世界人口大国美、俄、日、德4国人口的总和,创造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减贫成就。正是因为不断尊重和保障人权,当代中国凝聚起亿万人民的力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
习近平同志曾指出,在人权问题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正如1991年发布的首部白皮书《中国的人权状况》所言,享有充分的人权,是长期以来人类追求的理想。在改革发展的进程中,不断追求“更好”、实现“充分”,事实就必将继续印证,在人权问题上,我们不仅是坦荡的,也是骄傲的。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