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广阔:“被人贩子”背后的喜与忧
//www.workercn.cn2015-06-30来源: 北京晨报
分享到: | 更多 |
陈清光在四川郫县人民医院门口被人拦住,说他偷了别家的小孩,并遭到殴打和欺辱,一时间,网上关于“郫县人民医院门口有人偷小孩”的消息刷爆了微信朋友圈。40多个小时后,郫县警方在其新浪官方微博“平安郫县”上发布了“网传郫县人民医院门口有人偷孩子实为误会”的通报。(6月29日中新网)
这起“被人贩子”事件给我们带来两方面的启示。
一个启示是“喜”。不管是最先觉察出“有问题”的出租车司机,还是那些阻拦陈清光离开,乃至出手殴打陈清光的群众,先抛开打人行为本身不说,这种对人贩子的深恶痛绝和高度警惕,无疑都是值得肯定的。对于打击贩卖人口的犯罪行为,必须发动群众的力量,坚持群防群治,比如出租者司机群体,因为其工作性质,就很容易发现疑点,在阻止违法犯罪行为,或者是为后期警方侦破案件方面提供关键线索,发挥重要作用,从而避免一些拐卖悲剧的发生。因此,公众这种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度警惕,当然是值得肯定与鼓励的。
而另一个启示就是“忧”了。别说这位受害者最后被证明根本不是人贩子,即便他是真正的人贩子,作为普通的市民群众,也不能对其进行殴打以及有其他什么人身伤害行为,这实际上就等于是在动私刑了。对于大多数公众来说,他们具备了基本的是非观念,但是他们的法律意识仍旧存在严重的缺失,认为只要对方是犯罪嫌疑人,比如小偷,比如人贩子等,自己就可以随意处置,动用私刑,这无疑是法律意识淡薄的表现,很容易让自己的好心办了坏事,甚至因此触犯法律,遭遇法律的惩处。所以,即便我们要依靠公民个人的力量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也要依法行事,不能让自己的行为逾越了法律的界限。
编辑:曹茂竹
中国青年报:找不到父母的被拐儿童岂能还给... 2009-12-10 |
千龙网:东莞岂能成为人贩子的天堂? 2009-04-17 |
董碧辉:打拐靠微博,只因其他力量太“微薄” 2011-02-09 |
董碧辉:打拐靠微博,只因其他力量太“微薄” 2011-02-09 |
千龙网:东莞岂能成为人贩子的天堂? 2009-04-17 |
燕赵晚报:买孩子比买赃车处罚轻太荒唐 2013-06-03 |
郑桂灵:被解救婴儿“无家可归”亟待破题 2013-09-04 |
单士兵:打拐不予立案是警方不作为 2014-01-08 |
张 剑:人性和法律应守住保护孩子的底线 2015-01-14 |
袁云才:如何瓦解“地下产房” 2015-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