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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惠州,流传着一则“龙须沟”蝶变成为“金山河”的佳话:一条过去污水横流、臭气熏天、长约10公里的臭水沟,经过10个月全面整治,如今实现了“河畅、水清、岸绿、路通、景美、人悦”,直接惠及沿岸10多万居民。这是惠州整治河涌的一个缩影。
类似的绿色生态“福利”,惠州市民获得不少。这一切,源自惠州近年来践行绿色理念,走出了一条经济较快发展与生态持续优良、民生持续改善协同并进的绿色发展路子。在过去3年经济总量实现由2000亿元到3000亿元跨越的同时,空气质量优良率90%以上、空气质量位居全国74个大中城市前十,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城市居民出行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第三次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坚持绿色理念和绿色规划并立,理清绿色发展思路。把生态建设放在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决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一地发展。把绿色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产业布局、土地利用等规划编制中,在全国较早制定实施低碳生态规划,从源头上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合理有效利用资源,“多规合一”构建绿色发展格局。
坚持科技创新与转型升级并举,构建绿色产业体系。以创新驱动引领产业高端化发展,以结构调整促进产业低碳化发展,以集中集群推动产业集约化发展,形成布局集中、产业集聚、发展集约的绿色产业结构。出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六大行动”22条措施,高标准规划建设潼湖生态智慧区,推动“惠州制造”向“惠州创造”转变。
坚持生态优化和污染防治并重,全面开展绿色创建。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抓手,大力推进森林进城、公园下乡,着力打造罗浮山、南昆山、象头山“三大绿屏”,西湖、红花湖、金山湖“三大绿肺”,潼湖湿地公园、惠州海洋生态公园、考洲洋海洋生态公园“三大绿肾”。以创建国家“水生态文明试点市”为抓手,出台实施河涌整治规划,5年内完成城区内14条河涌整治任务。以创建“国家生态市”为抓手,创新开展美丽乡村清洁先行、清水治污、绿满家园“三大行动”。
坚持深化改革和依法治理并进,健全绿色发展保障机制。制订“负面清单”,强化源头防治,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十二五”以来否决项目超过800宗,平均每年否决率超过10%。抓住“关键少数”,将绿色发展指标纳入县(区)党政正职责任考核体系。强化依法惩处,制定实施环境违法行为公众有奖举报制度,加强环保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环保约束监督机制。强化生态保护刚性执法,对各类违法行为“零容忍”。去年共对115宗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13宗案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努力以法治的“红线”守住发展的“绿线”。
发展是绿色的根本保障,绿色是发展的内在要求。只有主动顺应人民群众从“求生存”到“求生态”、从“盼温饱”到“盼环保”的新期待,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培育绿色文化自觉,强化绿色法治保障,加快推进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化,才能在推动绿色发展中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