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民生-正文
袁 浩:为“月嫂”立规值得期待
//www.workercn.cn2015-07-08来源: 河北日报
分享到:更多

  国家标准委7月5日批准发布《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家政服务机构等级划分及评定》两项国家标准,对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和家政服务机构划分进行了规范与界定,新国标将于2016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人民日报》7月6日报道)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家政需求带动了家政服务业的发展。其中从事母婴生活护理工作的人员,也就是我们习惯上所称的“月嫂”,更是成了一个炙手可热的职业,其身价也是一涨再涨。

  然而,由于月嫂等家政服务人员的素质良莠不齐,社会上也缺少相关正规、权威的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和标准,目前的家政服务市场还比较混乱,各种乱象层出不穷。比如,行业门槛极低,一些人只要有健康证,再经过简单的培训就可以入行从业,至于其是否真正具备职业技能却没有人深究;比如,级别评定没有统一的标准,“金牌”“高级”等头衔是怎么评定的,消费者几乎完全无从得知……与此同时,家政服务纠纷也不断增多,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曾经透露,2009年以来,该院受理的涉及月嫂、育儿嫂的家政服务纠纷以年均54.3%的幅度激增。

  事实上,家政服务也是个专业技术职业,其从业人员不是经过短期培训就可以“出师”的。比如,月嫂不仅需要良好的职业道德,更需要懂得医学、健康、营养学、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这样才能根据产妇和婴儿的个体差异采用不同的护理方法。否则,方法不正确,不但不能为母婴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反而可能影响母婴身心健康。

  正因如此,此次国家标准委为“月嫂”立规很值得我们期待。两个《规范》对月嫂职业的等级划分、星级评定、技能认定等明确了标准和方法,对雇主、从业者和家政公司三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详细的界定,既能保证“月嫂”的质量,消除家政服务人员“鱼龙混杂”的现象,又能促进相关企业规范经营,推进家政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