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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会所的房子可以收回来,但公益救助的诸多错位现象依然没有解决:是救助站房子盖得太多了,还是民政部门没有发挥好扶危救困的作用?
为帮助最困难群体设立的救助站,却被出租开设豪华会所,提供喝茶、打牌等休闲服务,这样不可思议的事,却在西安市长安区真实发生了。
根据媒体的现场调查,长安区救助站坐拥一座五层小楼,一层临街的门面,被显眼的“棋牌、茶艺、酒水”招牌占据,而救助管理站的牌子,却被挤到了边上。楼上是衣食无着、需要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楼下是喝茶饮酒、打牌消遣的娱乐场所,二者共处一楼,给人的感觉不是和谐,而是心酸和诧异。
这样的情况,存在并非一日,作为上级主管的民政部门,也不会全不知情,竟然没觉得有什么不妥,这不仅是监管的疏忽,更反映了公益救助部门职能和理念的错位。
在公众追问之下,救助站回应称,出租房屋开会所,主要是为弥补装修、购置设备设施的资金缺口,所收租金都上缴了财政专户,而且出租房屋之后,并没有影响救助站日常运转,现有场所可以满足接收救助的需要。言下之意,出租房屋搞经营,并不影响救助站履行职能,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只要这个钱没进个人腰包,就不会有大问题,还让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了呢。
事实真是这样吗?先不说救助站楼下开会所有碍观瞻,伤害感情,仅是私自将财政出资建设的公共设施用于商业经营,就涉嫌违规。再者,出租房屋的租金标准是怎么定的?是否存在寻租行为?收的租金真的全都上缴财政了吗?这些恐怕不能只听救助站一面之词。
同样是迫于舆论压力,长安区民政局已责令承租人停业整改、限期拆除标示牌,责令救助站与承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那么,问题又来了,这算不算单方面违约的失信行为?已经上缴财政的30年租金还能退回来吗?不让出租了,救助站“多余”的房子怎么处理?
开会所的房子可以收回来,但公益救助的诸多错位现象依然没有解决:是救助站房子盖得太多了,还是民政部门没有发挥好扶危救困的作用?答案显然是后者。救助站主要对确有困难的流浪乞讨等人员进行临时救助,目的是保障社会稳定和人的基本生存权。救助站由公共财政举办,应主要体现公益性,并不担负经营性任务。救助站缺钱可以找主管部门和财政申请,不能私自挪用宝贵的公共资源搞商业经营。
我国还处在发展阶段和社会转型期,社会上需要救助的特困人员还有很多,资金一直都很紧缺,用于救助的场所并不富余,更没有奢侈到救助站房间没人用的地步。在一些救助站资源闲置的同时,还有不少流浪乞讨人员衣食无着、露宿街头,甚至发生有人冻饿而死等冲击底线的极端个案。这就需要民政部门主动转变观念、提高服务本领,多借助社会力量,做好扶危济困兜底线的事,而不能像商人一样,总想着怎么赚钱。